第27章 惊蛰(02)(1 / 1)

玫瑰白塔 明开夜合 2156 字 16天前

宁樨在考虑怎么向温岭远解释,这幅画的摆放位置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只是她的置物架比较空,正好缺一幅画,而她手头目前只有这一副,于是它就当仁不让地被摆在了这里。

“这幅画,我没有画好。”温岭远突然说。

“嗯……嗯?”他在这里站了半天,思考的就是,这幅画没有画好的事?

“……哪里?”

“这只猫,姿态不够自然。”温岭远的语气听起来很认真,仿佛真是审视过后对自己的严苛评判。

“我好像没看出来。”宁樨只好忽略掉他们在这里煞有介事讨论画中细节的荒诞感,顺着这个话题往下回应。

“它叫做茯苓。

宁樨愣一下,觉得自己有点没跟上他的思考回路,

“去年十月从路上捡回来的流浪猫,名字是小园起的。”温岭远低下头来看她一眼,笑着说道:“有时间回南城,你可以去青杏堂看一看。”

宁樨听得有一点懵,没有猜到话题的落点会是这一句,也有些不能领会,这算是一种邀请吗?

没有给她继续询问的机会,小园用完洗手间出来,“樨樨我们可以走了!”

中午,宁樨带他们去吃学校附近一家日式烧肉,这里的安格斯雪花上脑和雪花牛肉是招牌。

再点一些蓝鲫金枪鱼大腹、什锦天妇罗和甜虾刺身,温岭远要开车,不可以喝酒,只喝麦茶,而宁樨和小园则各点了一瓶波子汽水。

白炭上置放烧烤的铁架,宁樨用铁夹夹上肉片,摊在铁架上炙烤。她自认是今天的东道主,要做好服务工作。

宁樨一边给肉片翻面,一边问道:“温爷爷最近还好吗?”

接话的是池小园,“好得不得了,最近把院子里的空地开垦出来了,准备种一些速生的药草。”

宁樨笑说:“这么有精力吗?”

“还不是我和南川、北歌干最脏最累的活。”

温岭远笑一笑,“是给你们算了工时,工资日结的。”

池小园吐吐舌头。

“我听温叔叔说,青杏堂养了猫?”

“是啊!”说到猫,池小园来了兴趣,“那天下好大雨,温叔叔捡到的时候,它都要冻死了。那时候只有温叔叔手掌那么大呢,都不会吃猫粮,我们每天用注射器给它喂羊奶。不过现在已经长得很好了!”

池小园掏出手机来,翻开相册里小橘猫“茯苓”的照片,“你知道青杏堂很多木制家具,气候又潮湿,很容易招老鼠和蟑螂,灭鼠药和蟑螂饵效果都不好,其实早就应该养只猫的,只是之前钟阿姨对猫毛过……敏……”

池小园说得快,这些话不用怎么思考,也因此,最后一句说出口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愣一下,赶紧打个哈哈,“……肉是不是可以吃了?”

不是温岭远还对钟映余情未了,所以不能提,而是提分手之后的这半年来,温岭远明显被钟映及其父母折腾得够呛,如今听见这个名字就头大。就池小园知道的,钟映就前前后后往青杏堂来过五次求复合,钟映的父母也总想跟温岭远“谈一谈”。

温岭远被弄得很没脾气,但性格使然,对方想谈,他也会理智地陪他们谈,但是松口是绝对不会的,甚至,拒绝的态度一次比一次还要坚决。分手分得这么不干脆,对仅存的情谊其实是一种消耗。

宁樨并不知道这些,因此听见小园说着说着突然噤声,好像触犯了禁忌,她在心里怅然若失地“哦”了一声。

安格斯雪花上脑烤到五分熟的时候口感最好,烤出里面水分,再翻几次面就刚刚好。

她捏着夹子给大家分肉,温岭远坐在对面,伸臂过去,没想到炭火的散发的热度这样高,她给熏得皮肤发疼,铁夹差一点脱手。

温岭远捏着她手腕轻轻一托,“小心”,捉着铁夹握持的部分接过去,温声说:“我自己来。”

宁樨收回手臂,摸一下被熏热的皮肤。被他握过的部分,反倒更烫。

小园拿筷子夹着肉片,蘸一下酱汁,入口鲜而嫩,她吃得很开心,笑问:“樨樨,你住的地方,布置得和温叔叔休息的二楼好像,是不是想家了啊?”

诚然,是喜欢着温岭远的,但是宁樨不想让任何人觉得她是上赶着,尤其小园透露了温岭远似乎还在意着钟映之后。

于是垂下目光,语气平静地解释,“我挑家具的时候不想费心搭配,就选了差不多风格的。”

她伸出手,要把铁夹拿回来夹生肉片继续烧烤。

很能理解所有人意图的温岭远,这个时候仿佛失去了这项本领,在她抬头去看他,并且提醒“温叔叔,夹子给我一下”的时候,他好像才从一种若有所思的状态里回神。

吃完饭是在下午一点半,宁樨没有买到单,因为温岭远使用了说是去洗手间,其实是去偷偷买单的俗套手段。

小偶像的生日会晚上七点钟开始,最早也要五点钟才能入场,她们现在这个时间赶过去的话,明显太早了。

温岭远提议她们可以回去睡一下午觉,然后下午四点钟他过来接,送她们去生日会。

宁樨问:“那你呢?”

“我去找酒店。”

“普通的酒店你可以住吗?我知道附近一公里有一家亚朵。”

“好,我过去看一下。”

池小园则问:“那你什么时候去帮太爷爷拿书?”

“送你们去生日会之后我就过去。”

池小园十分满意这个安排,让温岭远现在不用送她们回宁樨住的地方了,反正不太远,她们可以散步过去,消消食。

三月的午后,春景和煦,阳光照得犯困又犯懒。

宁樨挽着池小园的手臂,带着她熟练穿过一条小巷,抄捷径回家。

“小园,温叔叔和钟映分手这种八卦你都不告诉我,还是前一阵小雨跟我说的。”

小园急忙解释,“不是我不告诉你哇,是温叔叔让我不要张扬的。你知道,钟阿姨上一次分手,也是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的。温叔叔担心,这次分手,又是退婚,会对她打击比较大。结果证明温叔叔的顾虑是对的,钟家纠缠了他好久。”就把具体的那些事情,说给她听。

“那温叔叔,没有想过复合吗?”宁樨觉得自己有一些不磊落,利用小园什么也不知道,打听这些颇有私心的问题。

“你会研究星座吗?”

“我会随便看看,但是不太相信。”

“但是有时候还是蛮准的,”池小园笑说,“你知道温叔叔是摩羯座吧?据说呢,摩羯座是采用扣分制的,初始对一个人是一百分,发现什么不好的,默默扣分,要是扣到及格线以下,那就拜拜。朋友和恋人都是这样。”

宁樨笑了,“你觉得放在温叔叔身上准吗?”

“感觉……还挺准的?他要考虑到特别透彻才会做决定,但是做过的决定都不会更改,所以绝对不会复合的,我敢打赌。”

宁樨一下就高兴起来。

睡到下午三点,宁樨和池小园起床换衣服化妆。

她们两个不约而同地挑了一条刚及膝盖,裙摆蓬松的连衣裙作为今天去面见小偶像的战衣,因为担心坐在前排,被摄像机捕捉到的几率很高,又特意化了十分精致的妆容。

如今,宁樨也学会了在眼睑下方点上闪片的“仙女落泪妆”,给小园化了一个同款。

四点过五分,她们下楼,温岭远的车子停在小区门口。

后座车门打开的时候,车厢里先飘进来一阵水果味的清甜香气,仿佛是葡萄柚、柳橙和香根草的混合。

温岭远回头去看,宁樨穿一条黑色印大团蔷薇花的vintage连衣裙,心形领口,胸前是打褶的设计,收腰,束出一把就能握住的纤细腰线。袖口收拢,钉着两粒金色镶边的黑曜石袖扣。

她头发没有染任何颜色,是微微泛出一点深褐的自然黑色,用卷发棒烫出并不夸张的羊毛卷。等她坐下,看见她颈上系一条黑色丝绒choker,脚下是黑色小羊皮皮靴,没有穿丝袜,靴筒里延伸出小腿匀停的线条。

非常复古又甜美的一身装扮,把她的肤色衬托得更加白皙,经透窗的阳光照射,仿佛是在发光一样。

她们手里还提着袋子,装着提前定制好的灯牌和手幅,两个人挤挤地坐着,凑在一起看微博上看小偶像的经纪人发的现场准备工作的花絮。

温岭远笑一笑。

即便现在坐在他位置上的是王公贵胄,恐怕也甘为两位年轻美丽的女士做车夫。

会场前的一段路已经堵得寸步难行,交警在奋力维持秩序。

车开进去不容易绕出来,宁樨和池小园就在路边下车,步行去场馆的入口。

温岭远跟着前车缓慢往前开,到路口处才能掉头。透过前车玻璃,看见两道身影挽着手汇入那些同样盛装打扮的人流,而宁樨并未被任何人遮掩神采,仿佛一朵自生自长的野蔷薇。

从前没有认真把目光落在它身上过,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在角落里,已经开得这样美丽。

温岭远手臂搭着方向盘,车子缓慢挪动,而那道背影终于看不见。

他觉得自己此刻应该是在回想,方才她打开后门上来的那一瞬间。并不是目的性的,而是不由自主。

时间和空间的分割而造成的隔离感,以及他从未见过她这一面所带来的陌生感,使他能够坦然,而不带负罪感地去欣赏。

那刻不是他心目中那个水中塌软的饼干一样的小姑娘,是一位,可以吸引任何男人目光,尚未成熟,但已然足够惊艳的年轻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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