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啊,他狼人的嗅觉从没有出过错,可是伤口呢?
那天满月他跟一个血族打架受了伤,狼人在满月之夜变成狼时,本来就不容易控制住自己,那天他更是受了重伤,控制不住咬了一个过路的好心人,在闻到人类的鲜血之后,他才有些理智松牙夺路离开。
现在已经是新时代了,无论是纯血还是混血,都禁止伤害人类,这是百年前族中长老定下的铁律,他们狼人可不像那群吸血鬼一样野蛮,动不动就控制不住吸血的**。
“霍金利!请了半个月假,一回来就这样,不想上课就出去!”
一根记号笔划出完美的抛物线精准地砸在了少年的头顶,叫做霍金利的少年伸手捂头,这才发现教室所有人都在看他。
谭昭缩回手,非常“好心”地提醒道:“同学,现在还是上课时间,你这样我会很困扰的。”
霍金利还没来得及反驳,就被老教授请上了台,说说什么事这么紧急,非要上课踩“高跷”。
霍金利:……我总不能说我大变狼人的时候把人咬了,所以要上门负责吧?!
因为不能,少年被罚站半堂课。
等悦耳的下课铃声终于响起,霍金利当即就冲到谭昭面前,语气还挺严肃:“你有时间吗?我有话想单独跟你说。”
谭昭正在收拾课本,他还没开口呢,旁边的李为就道:“老四,你可警惕点,他刚刚还上课公然摸你小手呢。”
谭昭:……真的,你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他伸手将扎着的头发放下来,斜长的刘海遮盖住眉毛,终于堵住了李为的嘴巴,说起来原主在学校不扎头发,纯粹是不想让人认出他在酒吧当调酒师徒增麻烦,还真不是为了扮丑什么的。
毕竟沈还英就算披头发也好看的,只是他向来独来独往,又留着长发,难免让人有距离感。但他扎起头发,那还真不是美颜增幅那么简单,今天谭昭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时候,都有点震惊。
这长相,头发再长一点,说不定他都能跟曲凭意曲楼主比美了。
“你放心,我对你绝对没有非分之想,是真的有事。”
谭昭将书收进书包里,背上站起来道:“走吧,不是找我有事?”
等两人离开,刚刚非常安静的教室立刻喧哗了起来,有女声悄悄开口:“哇,刚刚你看到没有,霍少摸沈美人的手呢,也不知道好摸不好摸,我就说沈美人扎起头发来肯定绝美!”
“看到了,两只眼睛都看到了!集美,我又可以了!”
“咦?你给我镜子干什么,我不要!拿走,看不得看不得!”
“……”
b大学校很大,历史楼后面就有个小空地,刚好还有长椅,谭昭到现在还没吃饭,直接就坐下了:“很难开口吗?”
“冒昧问一句,你最近……身体还好吗?”
霍金利确实有些犹豫,满月之夜咬了同班同学这种事情,总归有些棘手了。
谭昭抬头看了一眼有些局促的少年,忽然开口:“你是不是想问我左手虎口的咬伤哪里去了?实不相瞒,我刚从医院打完狂犬疫苗回来。”
“什么?狂犬疫苗?我很爱干净的,定期体检,怎么可能会有病毒!”
谭昭:“……如果我记忆力没有衰退的话,我是被一只狗咬的,跟你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霍金利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失言,立刻给自己找补:“我指的是,那条……狗是我养的,有定期体检,不会感染的。”
谭昭点头,表示明白了:“我记得它受了伤,现在没事了吧?”
霍金利摇了摇头,刚要说话,就看到一只亮着二维码的手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什么意思?加好友?”
谭昭指了指自己的左手:“既然没事了,疫苗钱结一下,不贵,也就一千块。”
霍金利:……
“微信不行的话,也接受支付宝转账。”
最后,原本想找人谈谈被咬后会变成狼人的可能性,却莫名其妙给人付了一千块的赔偿金。霍金利原本还想找人再谈谈,但他一想距离下个满月也不远了,只要他找人盯着沈还英,满月不变身,那就没事了。
霍金利出身狼人世家,他的祖父是纯血狼人,后来娶了远渡重洋到欧洲的华国籍祖母,生下了霍金利的母亲。霍家在b市很有些地位,霍母嫁给霍父后,就定居华国,霍金利虽然是个混血狼人,却从小在华国长大,只有假期的时候会去l国跟祖父学习狩猎。
他即将成年,每到满月时分越来越难控制自己,这一次更是咬了人,霍金利不敢告诉长辈,如果沈还英真的变身狼人,他会带人去l国找祖父的。
那边厢收了疫苗钱的谭昭却已经进了食堂,迅速打了三个菜,边吃边跟系统聊天。
系统:哼,你休想套我的话,没门!
[别嘛,咱俩谁跟谁啊,说起来,我还以为狼人会和狼妖差不多呢,没想到完全不一样哎。]
系统:你又知道了?
[气息不一样,妖有妖气,狼人就没有,不过比普通人,狼人身上野性的气息更浓烈一点。]
系统:你还关心别人呢,先顾好自己再说吧。
[我有什么问题?]
这就是明知故问了,谭昭很确定现在的身体还是人,有心跳有呼吸,但在被狼人和吸血鬼先后咬过,又被他的灵力冲刷了一遍后,连他自己都不太确定自己的血液变成啥样了。
原谅他吧,他对血族和狼人的了解实在太少了。
系统:关于这个,我倒是可以给你科普一下,其实一般狼人和吸血鬼咬人都不会让人发生变化的,只有当两者的血液进入人类体内,人类才会发生种族变化。
[所以你的意思是,沈还英中奖了?]
仔细想想,当初原主被狼咬的时候,狼人本就受伤,可能是挣扎间,手上的伤口沾染了狼人的血液,而吸血鬼咬原主时,可能是血液入口发现有狼人的味道,所以……下意识血液回流了?
咦,这么想稍微有点恶心。
系统:……恶心你还想。
[假如原主的记忆没有错,那只吸血鬼咬人的时候,也很痛苦,什么原因啊?]
系统:给钱就解释。
[……算了,我也不是那么想知道,反正我的眼里只有学习。]
谭昭迅速吃了饭,循着记忆去了306宿舍,宿舍是四人间,除了班长李为,还有富二代陈舒和和化学系的学霸林晨。
陈舒和早就在校外住了,宿舍就是个摆设,林晨又是以图书馆为家,谭昭推门进去,果然只有李为一个人在。
“你回来了?霍少没把你怎么样吧?”
谭昭摆了摆手,将书包放在椅子上:“想什么呢,赶紧复习吧,期末考试可快到了。”
“不提这个还可以做兄弟,你论文写了吗?”
谭昭一想:……没呢。
互相伤害完,两人齐齐坐下,开始写梁老教授要求的论文,这周就要交的,超急。
也幸好,历史系的论文对于谭昭来说并不算困难,当年生物系他都熬过来了,还怕这个,赶着周五交了论文,他忽然就接到了蓝调酒吧酒保的电话。
“今天?我不是一向只出周六周日的吗?”
电话里传来酒保解释的声音:“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老板说你今天来,可以拿十倍工资。”
“等着,马上来。”
这显然就是冲着他来的,谭昭又不傻,只是这一次他们找上酒吧,下一次可能就找到他学校了,这可不好,学习是第一要义,艺高人胆大的谭某人决定赴这场高价鸿门宴。
到了蓝调酒吧,谭昭按照记忆换上制服,就被酒保拉着上了三楼的大包间。
“进去吧,就在里面。”
外头还是炸人耳蜗的音乐,一进里面,所有的喧嚣都被关在了门外。
暗色的包厢里,坐着三个人,谭昭还没走近,就先闻到了一股冰冷的味道,像是极地的冰雪,非常冻人。
“尊敬的客人,很高兴为您服务,要喝点什么?”
果然没有心跳,来者不善啊。
因为光线过于昏暗,谭昭甚至看不清这三人的样貌,两人站在,只有一个人坐在猩红的沙发上,双腿交叠着,宛若一位老派的贵族,所以他才会用“您”来称呼对方。
“bloodymarry。”声音宛若大提琴一般低沉,带着莫名的魔魅感。
“好的,尊敬的客人。”
血腥玛丽啊,谭昭走上吧台,按着记忆熟练地动作起来,因为对面连呼吸声都没有,整个包厢里只有谭昭动作的声音,好在这个时间并不长。
谭昭轻巧地托着一杯猩红的酒液摆在了人面前的茶几上:“bloodymarry,请慢用。”
骨节分明又苍白的手在黑暗中就像是打了荧光一样,谭昭看着这只手取走了他面前的酒杯,又轻轻晃了晃,在谭昭都能闻到空气里淡淡的酒香后,这人才开口:“没有血液的血腥玛丽,沈先生,你可不是一位合格的调酒师啊。”
谭昭连表情都没换一个,当即回道:“先生,您真风趣,我们是正规经营的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