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江九龄,出生在一个叫漆河的偏远小村庄。
一出生,我就跟普通孩子的命运不同,因为我们家三口人,有三个不同的姓!
爷爷姓吕,妈妈姓宁,而我姓江。
最开始我不懂事,不知道姓氏的含义,直到上了小学后,别人家的父亲和爷爷都跟孩子一个姓,我才知道自己有多另类。
不但没有父亲,连姓氏,都跟家里人不一样。
回到家后我问过妈妈,我父亲去了哪里。
她总是默默的叹口气告诉我说,他去给我挣钱了,挣好多好多的钱。
而我爷爷的回答则是那个杀千刀的你最好别认他,认了他,你得少活一百年!
从爷爷和妈妈的回答中,我得出了一个结论。
我父亲很有钱,我不能跟他相认,认了他,我会死。
后来我又问妈妈,为什么我姓江,而爷爷姓吕呢?
妈妈却是溺爱的摸着我的头;“只要我们一家人能平平安安的在一起,姓江,姓吕又有什么所谓呢?”
那时候的我依然十分纠结,并不能理解我妈话里的意思。
尤其是乡下人嘴碎,我经常会听到一些镇子上传的流言蜚语。
也正是因为这些流言蜚语,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也差点因此,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这个事,还得从爷爷的职业说起。
爷爷在镇子西头有个福寿店,平日里,他总是坐在店子里扎着一个个纸人纸马。
那双看起来又黑又糙的大手在竹条和纸片之间穿梭,仿佛灵巧的妇人在穿针引线。
一旦镇子里哪家有了白事,他又会穿上一身灰布道袍,带着道冠去给人做道场。
这些,都只是他明面上的行当。
事实上,爷爷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生计,就连我,也只是一知半解。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经常会有莫名其妙的敲门声响起。
爷爷一般都会咳嗽两声做应答,然后便会起床出门。
至于他干什么去了,我不知道,我妈也不知道。
每隔一段时间,爷爷就会背着破布袋出一趟远门,短则三天,长则半月。
每次回来后,家里的生活条件就会大幅的改善,能吃上好几天香喷喷的牛肉包子。
我妈也会把一叠一叠的红人头裹在棉被里,藏进衣柜的最下面。
小时候的我特别财迷,因为有了钱,可以买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也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
老村长武乃树家里就特别有钱,盖着三层小洋楼,平日里抽的都是牡丹烟,见到谁都一副教训人的口气,偏偏别人还不敢反驳他。
唯独见到我,老村长每次都是变戏法一般的掏出一颗水果糖来递给我,然后笑呵呵的问我:“你爷爷最近有出去没啊?”
我每次都是一把抢过糖来,然后翻个小白眼:“他每天都在福寿店啊,你要找他喝酒就去福寿店呗。”
武乃树是个老酒鬼,见酒就馋的那种,偏偏还喜欢跟我爷爷一起喝酒,说是两个人有共同话题。
在我看来,就是俩人能吹到一块去,我爷爷讲的一些稀奇事,武乃树听着觉得新奇。
每到这个时候,武乃树都会敲一下我的脑门:“不去,我才不去那晦气地。”
我跟武乃树的孙子武德宝是同班同学,关系特别好。
武德宝家里条件好,吃的好,人张得特别胖,加上家里有钱,全家都宠着他,就把他宠出了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颇有些傻大胆的味道。
有一年村里下了三天三夜的大暴雨,东山坳水库里的水都差点上了岸。
学校停课,工厂停工,农民停了农活,都坐在家里看着老天抹泪。
三天后,雨停了,地面上的积水都没了脚脖子,不少人家养鱼塘里的鱼都上了街。
大人小孩都在家里憋坏了,雨一停,眼看着大水一点点的退了下去,不少鱼就在地面上蹦跶。
我和武德宝,还有村西头的二丫,三个人结伴去黄泥路上抓鱼玩。
不到半天,每人都捡了半篓子。
捡着捡着,武德宝这小子发现一处低洼的水坑里有一条大号鲶鱼。
那鲶鱼足有半米长,霸占了整个小水坑,怕是得有三十斤。
奇怪的是,这鲶鱼的嘴巴是向下,整个脑袋扎进水里的,只有一条尾巴露在了外面。
这一下把我和武德宝乐坏了,两个人一起拉尾巴,想要把这条大号鲶鱼从水坑里拉出来。
结果俩人一使劲,不但没把鲶鱼拉上来,反倒因为脚下黄泥巴打滑,两个人都坐了个屁蹲。
这一下可把武德宝惹毛了,这货‘噗通’一下就跳下了水坑,双手顺着鲶鱼的脑袋摸了下去。
“小九,这下面有东西卡着鱼脑袋呢,快帮忙。”
武德宝一喊,我也跟着下了水坑,双手顺着鱼头摸了下去。
这一摸不要紧,我摸到了一截硬邦邦的,跟棍子一样的东西,就插在鱼嘴里。
“来,咱俩一起使劲,把它拽出来!”
我刚开始还以为是根竹子,伙着武德宝一起用劲,像是拔河一般,抓着那根棍子猛的向外拉。
‘咯嘣……’
随着我们俩的拉动,一声清脆的断裂声响起,我和武德宝两个人用力过猛,同时向后仰去。
那条鲶鱼连同一截白森森的骨头一起落在了水坑边。
“啊……”
二丫看到骨头的时候吓得脸色苍白,一下就尖叫了起来。
我一扭头,赫然看到了恐怖的一幕。
五根白森森的手指骨,明明都已经没有了血肉,但是五根手指骨还连在一起,好像一个完整的手一般,抓在鲶鱼的脑袋上!
其中一根手指上,还带着一枚蓝宝石的戒指。
乡下孩子,胆子都很大,而且那时候无知。
武德宝这小子不但胆子大,而且特别坏。
他看到二丫吓坏了,反倒笑了起来,伸手抓起了一截手指骨,用绳子绑着,吊起来追着二丫吓唬她。
二丫怕的不行,哭喊着往家里跑。
武德宝玩的兴起,鱼篓也不要了,就这样提着那截臂骨追二丫去了。
我比较财迷,把那条大鲶鱼抱起来丢进了鱼篓,同时伸手把根手指骨上的蓝宝石戒指扣了下来,在衣服上蹭了一下,发现亮晶晶的,闪着一抹妖异的蓝光,一看就特别名贵。
我不知道的是,正是这枚蓝宝石戒指,开启了我长达一生的离奇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