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老子不签(1 / 1)

叶浩 王子豪 1391 字 1个月前

京城某海建筑物里面的一个办公室里面,一个老者正在皱着眉头看着面前文件上面一堆的麻烦事。

碰碰

敲门的声音传来。

“请进。”

一个中年人走了进来。

“什么事情啊?”老者问道。

“您之前说的那位锦毛鼠先生出事了。”

中年人的话,让老者脸色一皱:“什么事?”

“杀人。”

老者放下手中的笔,他摘下自己的老花眼镜,揉了揉自己的鼻梁:“这种事情你就不要问了,我当初就说过,不管他有多大的能力,如果犯了错,就要受到惩罚。”

“那个……可是这次锦毛鼠杀的人……有点特别。”中年人走到老者的面前,轻声的说着。

听着中年人的讲述,老者原本静如止水一般的眼神闪过了一丝涟漪。

突然,老者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面:“岂有此理,那些警察干什么吃的?眼皮子低下有这样的事情不查?看来这个海城也需要好好的打打苍蝇老虎了。”

“打苍蝇老虎的事情,我们之后可以再说。但是眼下是怎么处理那个锦毛鼠,他现在应该是已经被送到海城警察局了。”中年人用讯问的眼神看着老者。

老者思考了一下,他拿起了旁边的一个电话。

……

海城警局。

邱雪瑶刚刚把叶浩送进警局大门,就有一个穿着警服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邱队长,我是来交接嫌犯的。这位嫌犯等一下就由我来负责了。”

“你?”邱雪瑶皱起了眉头。“对,上面对这起案件十分关注,所以由我来负责。”中年男人注意到叶浩的手上竟然没有带手铐,他立刻大声的呵斥道:“邱队长,警队的纪律你难道忘了。押送犯人,你怎么能不给犯人拷上手铐呢。更何

况还是一个杀人犯!”

“郭成越,注意你的用词。现在他只是嫌疑犯,不是犯人。对于嫌疑犯,我们有权利决定是否……”邱雪瑶反驳着,但是话语却是被郭成越给打断了。

“好了,好了。邱队长,我现在要审讯犯人了,没有时间在这里跟你浪费时间。西街那边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好像有人受伤了。你去看一下。”郭成越看着邱雪瑶。

邱雪瑶轻咬嘴唇,但是她还是无奈的转过身,不过她还是在叶浩的耳边悄悄的说道。

“你小心一点。这个郭成越是我们的副局长,私底下传言和鸡爷有点关系。你自己注意点。”

邱雪瑶说完之后,三步一回头的离开了。

和鸡爷有点关系?

叶浩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这位副局长,对方同样也在看着自己。

“看啥看。一个杀人犯还敢看老子。来人,给他把手铐给我拷上。”郭成越耀武扬威的呵斥道。

一旁的一个警员立刻拿着一副手铐走了过来,叶浩倒是没有反抗,乖乖的让对方给拷上了,毕竟一副手铐在他看来也只不过是一个摆设而已。

“等等,杀人犯的安全等级比较高。”郭成越用手搓了搓自己的下巴,好像是在思考着什么,然后他冷笑着说道:“为了安全起见,再给他把脚镣也给拷上。”

这下子警员有点迟疑了,他看着郭成越:“郭局长,这个脚镣……不太合适吧。我们还从来没有对刚进来的犯人,直接拷脚镣的。”

“以前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啊。少废话,赶紧给拷上。”

副局长的话,一个小警员还是不敢说什么的,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一个脚镣,然后给叶浩拷上了。

“这样就安全多了。把他带到11号审讯室去。”郭成越仿佛看着一个自己的作品一样上上下下打量着叶浩,最后满意的点点头,转身朝着前面走去。

“那个……请跟我过来。”警员还是有点同情的看着叶浩,指着前面说道。

叶浩没有说话,一步一步朝着前面走。

但是因为脚铐的关系,他每走一步,脚铐的锁链都会在地上摩擦发出刺耳的摩擦声,这让周围还在办公的警员们都是诧异的看了过来。

来到了那个所谓的十一号审讯室,叶浩被锁在了审讯椅上面。

“你可以出去了。”郭成越靠在审讯桌旁边,淡淡的说道。

警员最后用同情的眼神看了一眼叶浩,默默的走了出去,关上了门。

“叶浩,在上午分涉嫌杀害吴小鸡,证据凶器监控都有。不知道你还有什么要狡辩的嘛。”郭成越说着,从抽屉里面拿出了一张纸。

“哼,你觉得我还需要废话嘛。你收了鸡爷的指示,不就是想要弄我嘛。”叶浩冷笑着举起自己的手,然后指着自己脚上的锁链:“你放心,等一下这个怎么拷上的,我就让你怎么给我解开。”“哎呦,小子脾气还不小啊。”郭成越有点意外的看着叶浩脸上淡然的表情,不过他还是用轻蔑的眼神看着叶浩:“不过,你不用想套我的话。这个十一号审讯室就是用来审讯一些麻烦的犯人,所以这个房间

里面的那个摄像头啊录音器啊,就会时不时的坏一下。对了,提醒你一句,这个房间的隔音是整个警察局最好的。”

郭成越这话就很明显,在这个隔音超级好的房间里面,没有摄像头,没有录音。

他郭成越就是天,叶浩就是他手中的蚂蚱。

叶浩没有说话,脸上只是带着淡然的表情。

郭成越眉头微皱,他很不喜欢叶浩脸上的表情,因为凡是被他带到这里房间的人,或许刚开始有嚣张的,有嘚瑟的,但是不出多久都会可怜巴巴的求自己。

郭成越把那张取出来的纸拍在了叶浩的面前:“这是你的认罪书,快点在上面签字。这样子,你就可以好受一点。”

叶浩在这张所谓的认罪书上面看了一下,上面的内容无非就是叶浩承认自己私闯民宅,涉嫌杀害那个吴小鸡,这个吴小鸡应该就是那个小鸡哥的名字。

而一旦叶浩签了字,这就等于他承认了一切的“罪行。”

叶浩轻笑着往纸上面吐了一口口水。“老子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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