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除了他我什么都给你(1 / 1)

刺骨 堰晗 4398 字 1个月前

两种声音交织在一起不断侵扰着马掰掰的意识,最终后者胜利。

“咣当。”

马掰掰一把丢掉手里的扫把,直奔客厅茶几,她干脆利落地拿起那封信,撕开封口认真地看了起来。

这刚看第一行,她的心就有些受不了,顾顺顺用的称呼是“媳妇”,再往下看,那里面的内容更是另她心碎不已。

马掰掰仔细阅读那封顾顺顺手写信的内容………

媳妇:

嗨,我是顾顺顺,好久不见,我想你。

首先,我要和你道歉,因为上次我的不告而别。你有没有找过我?额,我觉得是有的,哈哈哈,是不是觉得老公好自恋?

好了,言归正传,我向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会招呼都不打一声的玩失踪。

你还记得我因为见义勇为住院受伤的事吗?我在医院等了你整整一个星期,你都没有出现,说实话我也曾伤心气愤过,我兄弟和我说你这样就是不喜欢我的表现。

我当时脑子坏了,有过那么一瞬间的想放弃喜欢你,可我发誓仅仅就是那么几秒钟。

媳妇,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我愿意等,我不怕把时间浪费在你身上。等一辈子就一辈子,比起孤独终老我更害怕的是因为自己的放弃而错失和你在一起的机会。

反正我也爱不了别人,不如等就等你呗。

后来,我想通了这个道理,那么下一步就是要让自己变得更好,我对自己说:“顾顺顺,你一定要混出个人样,然后出现在南荞面前,等自己足够强大,你才有资格娶她!”

恩,所以,这就是我玩失踪的原因,我去拼事业。可社会残酷,事实证明,我混的不太好,每天累的和狗熊一样,挣得钱才刚刚好够我温饱。

很菜吧?恩,我自己觉得也是。

终于,老天爷眷顾我,给了我一个难能可贵的好机会,为什么这么说呢?你听我和你慢慢说来。

还记得以前你问过我有没有梦想,那时候我告诉你,没有。

但现在,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我有,有梦想,而且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就像喜欢你一样,清楚明白且坚定!

这个梦想就是我想成为职业摩托车赛车手,参加殿堂级的比赛LeDakar拉力赛,争夺冠军!它非常酷,被称为勇敢者的游戏、世界上最艰苦的拉力赛,作为最严酷和最富有冒险精神的赛车运动为全世界所为知晓,受到全球五亿人以上的热切关注………

额,话题扯远了,总之就是,我要拿个一个世界级的摩托车冠军走上我人生的巅峰,然后娶你回家,这就是我的梦想。

有没有很感动啊?哈哈,如果很感动就来找我吧。

这就是接下来我要说的另一件事。

我现在加入了风行千里俱乐部,它的老板是一名叫“靳御”的男人,他非常牛X,世界级的比赛,他几乎把该拿的奖项都拿了,算是我的偶像。

我真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和他有交集。

所以,我真的有在慢慢变好,我喜欢你,不是随便说说,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你证明我能给你足够的幸福。

媳妇,我喜欢摩托车,我也好喜欢你,我幻想着有一天骑着我的摩托车载着为我穿婚纱的你一起去看落日余晖,星辰大海。我想在摩托车上吻你,我想你牵着你的手一直到老,到生命终止的那一天。

我顾顺顺自认为这世上除了我,没有人能配的上做你的男人。

我会变好,我也会一直等你,但你记得一定要回头看看我,给我一个机会啊。

我想自己能给你的实在不多,所以我想把自己这辈子数不尽的温柔守护还有毫无保留的喜欢全都给你,你信我一次,就一次!

等你下次再见到我的时候,我会变得成熟稳重,会敛去以前所有的玩世不恭。我只有一颗真心,它只认一个主人,这个主人就是你,南荞!

我从来没有求过任何人,但我求你,求你信我,求你不要急着推开我,求你给我们的未来一次机会。

媳妇,这一辈子太长了,我等不到下辈子,这辈子我就想和你在一起。

擦!我哭了,我把自己写哭了,真特么傻逼。

好了,就到这吧,你无法想像我现在是在什么环境下给你写信,我已经快被各种大杂屁熏晕过去了。

对了,风行千里俱乐部的地址是城西路318号,我的电话还是原来的,你来了我去接你。

媳妇,我真的想你了,请你看到这封信之后一定要来找我,好吗?

啊~好舍不得,说了不写,还是写了一大堆,你看我连给你写信都这么依依不舍,你是不是可怜可怜我来看看我呀。

时间好快啊,五点半了,我得去找人帮我送信了,拜拜~

最后,用一句我觉得很有逼格又很符合我心情的话结尾吧。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爱你的老公顾顺顺(留)

完!

马掰掰哀痛欲绝地读完这封信,彼时,她的眼眶里蓄满了眼泪,顾顺顺信上的一字一句都像是一把尖刀在剜她的心。

她一直以为顾顺顺莫名失踪是因为他放弃了喜欢南荞,却没想到是这个原因。

顾顺顺真的好喜欢南荞,为了她去努力改变自己,让自己变成更好的人,足以配的上她的人。

好爱,真的好爱。

马掰掰把信揉成一团握在掌中,缓缓蹲下身子,潸然泪下嚎嚎大哭。

为什么?为什么顾顺顺要这么爱南荞?

为什么他不肯看自己一眼?

南荞根本就不喜欢顾顺顺,她有了那么好的沈暮時了啊。

马掰掰失声痛哭,把心里所有的情绪,委屈、悲愤、不甘,全都发泄了出来。

她蹲在地上整整哭了半个小时,直到回神意识过来南荞快要回来的时候,她才逼着自己把心情平复下来。

眼下,马掰掰认为自己最该做的事就是毁了这封信,她自私,她卑鄙,她恶毒,她愿意背负这世上所有的骂名,也不愿意拱手相让自己喜欢的男人。

马掰掰抹掉眼泪走进厨房来到煤气灶台前,她打开信纸最后看了一眼上面的地址,然后扭开煤气开关,把信纸放在上面。

蓝色的火苗在炽热中跳跃,脆弱的薄纸瞬间化为灰烬,一同毁掉的还有顾顺顺对南荞的绵绵情意。

“对不起,荞荞,真的对不起,请你原谅我的自私。”

马掰掰口中反复念叨着这句话,她心中的愧疚早已将她折磨的遍体鳞伤,若是能有人教教她该怎么做就好了。

信纸成灰,南荞永远都不可能看到这封信了,如果马掰掰不说,怕是她和顾顺顺的感情也是到此为止了吧。

就在马掰掰伤心之际,门外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只听南荞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掰掰,我回来了。”

马掰掰赶紧擦掉眼泪,把灶台上的纸灰全部清扫干净,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走了出去。

“掰掰,你的米糕,喏,给你。”

南荞看起来心情不错,她一直都很乐意替马掰掰效劳,不为别的,就为她们之间这份难能可贵的友谊。

马掰掰伸手去接米糕,用带着浓重哭腔的声音说了一句:“谢谢。”

南荞听出异样,她打量着马掰掰的脸庞,发现了她那双哭的通红的眼眸。

“掰掰,你怎么了?”

南荞骤然变得紧张,她害怕出了什么事。

马掰掰抬头看着南荞那张出尘脱俗的脸,接而想到顾顺顺的那封信,她一个没控制住,直接抱住南荞放声大哭了起来。

“荞荞,我想顾顺顺,都这么久了,他为什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马掰掰紧紧搂住南荞的肩膀,她是故意提起顾顺顺的,她就是要南荞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喜欢他。

听到顾顺顺的名字,南荞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跟着她的心也莫名地漏跳一拍。

顾顺顺,那个她时常想起,却从来不敢提起的男人。

南荞微微蹙眉,把自己的情绪强压下去,她伸手抚上马掰掰的后背,温柔地安慰:“掰掰,别伤心,总会找到的”

“荞荞,我真的好喜欢他,我第一次来北城就是和他在公交车上相遇,他帮我赶走色狼,我想自己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他有感觉的吧。”

马掰掰说这些话都有她的目的,做了这么多年的好闺蜜,她对南荞的性格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她是一个非常重情义的人,尤其是友谊。

以前如果她们两个看中同一样东西,南荞肯定是做出让步的那一个。

马掰掰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样之后,不管顾顺顺多么热切地追求南荞,她都会毫不留情地拒绝。

这是算计,也是利用。

算计的是南荞的善良,利用的是她们之间的友谊。

南荞其实真的不知道如何安慰马掰掰,现在她的感觉就是他们这段感情真的太累了。

第一次,南荞试着劝说马掰掰。

“掰掰,努力固然是对的,但有些事它不是仅靠努力就能实现的,你看看我,喜欢韩稹十二年,到头来是什么下场?浪费时间不说,还失去了很多永远不可能再来的机会。”

南荞以自己作为前车之鉴劝说马掰掰,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听得进去。

“我知道,但我不是你,顾顺顺也不是韩稹,你们是你们,我们是我们,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都不会变得,好人会变成坏人,坏人也能变成好人,他现在不喜欢我也许以后就会喜欢,就像韩稹,或许有一天他也会回头喜欢你啊。”

马掰掰伶牙俐齿,满舌生花,说起大道理是一堆又一堆,一套又一套,甚至连她最讨厌的韩稹都用来做比喻了。

南荞一时被马掰掰应的有些语噎。

“我……”

“荞荞,你这么劝我,是因为你对顾顺顺有感情了是吗?还是说你们现在正在联系?如果是这样,我……”

马掰掰仔细洞悉南荞脸上的表情,她渴望从中寻到一些蛛丝马迹。

“不,不是的,我和你一样完全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只是怕你受伤。”

南荞说出心里真实想法。

“不会的,如果最后结局是在一起,受点伤倒也无所谓。”

努力不一定会得到,但不努力肯定得不到,这个道理马掰掰一直铭记于心。

南荞垂下视线,闭口不语,她现在好像说什么都是白费力气。

“好吧,那希望你能成功。”

“对了,你等我一下。”

马掰掰突然松开南荞的手,她转身进入房间,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手提袋。

“喏,荞荞,送你的礼物,上次经过一家店,我见你对着橱窗里的那个音乐盒看了好久,我猜你是喜欢的,所以我就存钱把它买下来了,是你喜欢的橙色。”

马掰掰伸手把手提袋递给南荞,满脸欣喜地说:“看看,喜欢吗?”

那个音乐盒,南荞是知道的,没个大几千买不来,她之所以一直没买就是因为舍不得钱,没想到马掰掰竟然替她买了下来。

“掰掰,你?”

南荞说不感动是假的,毕竟这可能花费的是马掰掰一个月工资。

“别你啊,我啊的,我的就是你的,只要你喜欢,我都会尽量满足你,荞荞,你对我好,自然我也要对你好,想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都给你。”

除了顾顺顺不行,其他都可以给你!

铺垫了那么多,最后一句话才是心声。

有了这么一个插曲,南荞怕是这辈子和顾顺顺的缘分就到这里了。

“………”

“橙色,就用橙色吧。”

风行千里俱乐部里,顾顺顺第一天来报道,靳御亲自迎接,这让许多人红了眼。

按道理来说像他这样的新手,应该先从洗车擦车干起,而靳御偏偏不守规矩直接让他上路,这装备都是挑最好的给他。

现在他们正在给顾顺顺量身定做摩托车皮衣。

“为什么喜欢橙色?”

靳御很好奇,一般男生来说都偏爱冷色系,蓝色,绿色居多,这橙色倒是少见。

“因为有一个人喜欢橙色,她说这个颜色代表希望,所以我觉得寓意不错就选了这个颜色。”

顾顺顺口中的“有一个人”靳御不用想就知道是南荞,这个臭小子喜欢的女人。

前面提了,只要是靳御感兴趣的人,这个人在他那里就没有任何秘密可言,祖宗三代都可以挖出来的那种。

“行,那就橙色,再选个自己喜欢吉利的数字作为编号。”

别看只是个编号,其实以后它能用到的地方还不少。

顾顺顺也知道这个两个数字不是随便瞎说那么简单,他很慎重地想了一下,然后报出一个号码。

“36”

他们车队很多人都用自己生日做号码,顾顺顺这显然不是,不过靳御也没有深究,36就36吧。

“好,你跟着阿尧去认识下自己的师父吧。”

靳御很少下车队,今天顾顺顺第一天来,他能出现已经是十足的给脸了。

“好的,谢谢五爷。”

顾顺顺对靳御是心存感激的,他对自己有知遇之恩,而且他有办法将自己收入麾下就证明他并不畏惧顾长安。

老子打压儿子的臭脚戏码到这里应该可以告一段落了吧。

“谢我要用实际行动,别只是嘴上说说。”

靳御当着众人的面拍了拍顾顺顺的脸,他刚才说的那句话字里行间之间都透着让人遐想的味道。

顾顺顺有片刻僵硬,不过很快又恢复了。

“走吧。”

靳御离去,阿尧领着顾顺顺往门外走去。

一路上阿尧都没有主动开口和顾顺顺说话,他看起来就像是个冰冷的面瘫杀手。

几次顾顺顺同他说话都被完美的忽略了。

后来,他也就没有再去碰钉子了。

顾顺顺的师父叫江尽,三十多岁左右,人高马大,一看就是北方人,他全身上下最惹眼的地方就是那满脸的络腮胡子,给人第一感觉就是凶,难以接近。

他在这个圈子很有名,人称:拼命三郎威面虎,顾顺顺想起以前江尽在赛场上说过的一句贼狠的话。

他说:“摩托车比赛就是一场谁松油门谁就是孙子的游戏,玩的是速度,拼的是命!”

所以,顾顺顺预感他以后的日子并不好混。

不过话说回来,他来这里是搞事业的,不是混日子的,靳御把他交给江尽对他来说也是好事。

“尽哥。”

顾顺顺主动打招呼,他伸手进口袋,摸出烟盒从里面抖了一根烟递到江尽面前。

江尽撇了一眼那烟,没接,他把视线重新对上顾顺顺的眼,淡淡开口:“顾顺顺?”

“是。”

江尽点点头,“恩,既然五爷让你跟着我,那有些话我就说在前头,来我的车队,就是我的人,做人做事都要守规矩,想玩出个名堂就别在意命那种东西,给我往死里练,我的团队没有垃圾,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不要惹事。”

江尽是个很简单的人,他的人生只有两件事,摩托车,睡觉,简单来说就是除去睡觉的时间,其他时候他都是和摩托车在一起。

“好。”

顾顺顺颔首应道。

“行,去认识一下其他人吧。”

江尽的团队包括他自己在内一共有八名车手,除去新来顾顺顺,其他的都有大小不同的战绩。

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牛X的战队,国内外所有大型比赛,靳御都会拿出江尽车队这张王牌。

那么显而易见,靳御对顾顺顺的期望有多大。

江尽领着顾顺顺走进一间车库,那里面非常的大,停了许多重型机车,几个年轻人围在车旁有说有笑。

“杨瀛洲,你过来。”

只见江尽勾勾手指头,一个和顾顺顺年龄相仿的男子跑了过来。

“尽哥,有何吩咐。”

江尽扭头看了一眼顾顺顺对杨瀛洲说道:“五爷新招来的车手,以前没玩过,你资历比较老,以后他就和你一组,你们一起练习。”

杨瀛洲是团队里的主力型车手,他的技术不错,当然不能和靳御和江尽比,但带顾顺顺这种新人菜鸟还是没有问题的。

“好啊,没问题,把他交给我吧。”

杨瀛洲自来熟,第一次见面他就热络地把手搭在顾顺顺肩膀上,看起来像是他们关系很好一样。

顾顺顺轻瞟了一眼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说实话,他对这种人不太感冒。

“恩,顾顺顺的车五爷已经安排下去了,在他的车来之前,先用你的疾风。”

杨瀛洲搭在顾顺顺肩膀上的手微微紧了紧,也就几秒钟的功夫,他很快恢复原样,大方应道:“行啊,没问题,都是兄弟。”

“恩,我还有点事,你们练吧,记住,别给我惹事。”

“放心,尽哥,慢走啊。”

江尽转身离去,待到彻底看不见他,杨瀛洲搭在顾顺顺肩膀上手如触电般缩回。

他走到一辆摩托车旁,帅气一跃跳上机车,旁边立刻有人给他递烟。

杨瀛洲将烟含进嘴里,马上又有人过来给他点火,“大师兄。”

“恩。”

杨瀛洲深吸一口,吐出袅袅白雾,他伸手把烟从嘴里拿出夹在两指之间,朝着顾顺顺指了指,“顾顺顺是吧,以后和哥在一起,就要听哥的,哥让你往东,你不能去西,做什么事之前先和哥汇报一下,别他妈的自作主张直接去找尽哥,没点规矩,懂不?”

顾顺顺心里腹诽:果然这孙子是个两面派,以前杨瀛洲这种垃圾他见得多了,这若是换作从前,他上去先赏他一脚再说,但现在不行,他是在别人地盘,又是第一天来风行千里,还是少惹事为妙。

“知道了。”

顾顺顺语气很淡,他虽不惹事,但也不会很没有骨气地去当杨瀛洲的哈巴狗。

“行了,先去把师兄们的车给擦了吧。”

狗仗人势,杨瀛洲这条狗也不知道仗的是谁的势。

顾顺顺擦完所有的车已经很晚了,空荡荡的车库里就他一个人还在整理打扫。

累吗?屁话,当然累,顾顺顺是什么出身,他可是从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主,在落魄之前连一个碗都没有洗过,现在沦落到给别人擦车,也真是委屈他了。

顾顺顺累的直不起腰,他一脚踹翻地上的水桶一屁股坐了下来。

他掏出手机,点开微信,电话,短信看了又看,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其他毛都没有。

三天了,一点和南荞有关的消息都没有,按照徐浪的说法她已经看到那封信了,那么不应该无动于衷啊,难不成她是真的打算一辈子不理自己吗?

心生烦躁,顾顺顺从口袋里掏出烟盒,一口气抽了三四根,到第五根的时候他忽然剧烈咳嗽,差点把肺都咳出来了。

第一次,顾顺顺的心被满满的挫败感填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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