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4章 索伦(求月票)(1 / 1)

大明世祖 飞天缆车 2990 字 1个月前

第1024章索伦(求月票)

吉林地区曾经是海西女真的天下。

叶赫、哈达、乌拉、辉发,在明末融入到建州女真之中,成为了八旗的一部分。

不过,在一些深山老林之中,还是残留着大量的部落,或接受满清的剥削,自由自在。

明军来了,他们就成了附庸,缴纳较低的贡税,从而获得保护。

只是海西女真被迫南下,留下的大量生存空间则被野人女真占据。他们是皇太极在崇德五年大量迁徙其南下的成果。

野人女真的“野人”之名也是源于元代习惯性称呼。

朝廷习惯性将东北地区分布的几乎所有部族都泛称为“野人”,明军进军东北后,由于已经和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建立了羁縻关系,所以“野人女真”就用来称呼这两批女真之外的女真人。

而这些野人女真,包括鄂伦春、达斡尔、鄂温克等,信仰萨满教的部落,则被满清统称为索伦部。

不过对于满清来说,这些远房亲戚只是他们的奴隶,一旦缺人就北上掳掠为奴,或者招募为兵,为其前驱。

历史上,雅克萨之战、准噶尔战役、阿尔泰战役、大小金川之战,都少不了索伦兵的身影。

从寒冷的西伯利亚地区到中亚,再从喜马拉雅山到缅甸热带丛林,索伦兵参加了清朝的几乎所有的重要战争,无役不与,为清朝征战立下汗马功劳,先后参加的大型战役有七十余次,转战二十二个省。

就算是在晚清,索伦军依旧征战在第一线,安庆之战就是其最后的辉煌。

此时,在长白山一带的达斡尔部落,虽然只有区区两千余人,在整个长白山地区进行游牧活动。

“咻——”

在树大阴森的山岭之中,大雪覆盖了整个长白山,崎岖难行的山路变得愈发地难走。

几只野鹿则不以为然,蹦蹦跳跳中踩开积雪,找到埋藏着深处的嫩草,开心的咀嚼起来。

忽然,野鹿们耳朵一动,最近不远处出现了几个身披鹿皮的人类突然身动,然后就是箭矢的破空声。

“哗啦啦——”

野鹿四散而逃,但却总有慢的被射着脚步迟缓。

这时,两个大汉则露出身影,嗅着空气中的血腥味,找到了积雪上的血迹,一路小跑而追。

在崎岖的山路,在他们眼前也是如履平地,不一会儿就追到了奄奄一息的野鹿。

野鹿眼角带着泪水,似乎在恳求饶恕。

但高大的大汉则沉默着,直接帮其抹了脖子。

在这个饥寒交迫的冬天,他们即使遇到了怀孕的母鹿都会下手,这野鹿哭出声来也没用。

“巴特尔,你妻子怀孕了,这条鹿你拿回去吧。”

这时,披着兽皮,背着弓,身材更为高大的汉子,则卸下来一条鹿腿后,昂首道。

另一个略显矮壮的汉子一愣,面上露出感动之色:“谢谢你了,岱钦,你是我最好的兄弟。”

两人将这头鹿绑起,背在身上,然后一深一浅的离开了此地。

大雪皑皑,阳光反射,普通人连方向都迷糊不清,但他们二人却仿佛头顶长了眼睛,穿行在山林之中,动作敏捷。

半个时辰后,两人回到了部落。

部落之中,分布着几十栋木屋。

木屋其松木,或者桦树为房架,土垡为墙,里外抹几道黄泥,顶苫房草,二间、三间、五间不等。

刚入村,就迎来了狗叫。

无论是打猎还是日常,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他们最为亲近的朋友。

岱钦看着跑过来呼热气的大黑狗,忍不住笑出声来,他用刀将背上的鹿腿割下一块肉,直接仍给了它。

黑狗就叼着肉,跟在他背后走着。

巴特尔与他分开,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他的家只有三间屋,中间为厨房,左右为居室,坐北朝南,每个居室至少有两三个窗口,大量的阳光照射下来,虽然没有多少温度,但却让人心情舒畅。

刚回家,两个儿子就跑了过来,见到鹿肉就开心的拍起手掌,拿起小刀割起鹿肉咀嚼起来。

“别吃了。”岱钦将两个儿子赶了赶:“煮熟了再吃,汉人说生吃肉肚子会长虫子的。”

“阿爸……”两人委屈地放下刀,但嘴巴已经吃得血模糊,只能垂头跟在身后。

“回来了,快去请安吧!”

他的妻子穿着皮袍,类似于蒙古袍,但全部是貂皮或者鹿皮缝制而成,直接没到脚边,很是修长。

“嗯!”

天棚和四壁上面装饰着雉羽、带花丝的皮毛贴在墙上,作为点缀。

“阿爸!阿娘,我回来了。”岱钦还未把东西放下,就来到西屋给自己的爹娘请安。

这是达斡尔人的习俗,尊重老人,一般打猎回来都要请安。

“怎么才一条腿?”

老父亲坐在炕上,脸上带着疑惑。

“杀死了一头鹿,我把它给了巴特尔,他的妻子怀孕了,需要大量的肉食来补。”

岱钦如实道。

“那你这些天还得出去了。”

老父亲怜惜道:“天寒地冻的,可能小心了。”

“是!”

一旁的老娘也没说什么,只是关切了看了看他身体,这才松了口气。

之后,爹娘就去帮忙煮饭,或者喂养驯鹿。

晚饭时,一条鹿腿让所有人都开心起来。

干蘑菇汤,奶皮,再加上一锅烂鹿肉,这是他们一家丰盛的伙食。

吃完后,岱钦也不啰嗦,直接将妻子刮下来的碎肉端起,喂起来在窗台站着的猎鹰。

其锋利的爪子直接站在他肩膀,尖锐的鹰嘴吃食着碎肉,咕噜咕噜地作响。

他目光投向了窗外,雪越下越大,看来这个冬天村子里都很难熬。

这时候,巴特尔忽然来了,他手中端着一盘鹿心:“这里的肉最嫩,给孩子们和老人吃吧!”

随即,他又道:“莫昆达要咱们都过去,参加莫昆会议,说是有要事。”

岱钦点点头,跟随而去。

达斡尔人聚族而居,以血缘为纽带,叫作哈拉,属于同一“哈拉”的人,均具有血缘关系,因而严格禁止通婚。各“哈拉”均有民主选举的“哈拉达”(氏族首领),管理氏族内部事务。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哈拉”的规模日趋广大,于是,一个“哈拉”又分为若干个“莫昆”。

同一个莫昆,在生产和生活方面有互相帮助的义务,也有收养孤儿、赡养孤寡老人的义务。

所有“莫昆”内的成年男子都有权参加“莫昆”会议,它是家族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或撤换“莫昆达”(家族长)、商讨家族内部生产和生活上的大事,处罚违反族规的家族成员等。

由于生产力的不发达,莫昆达也无法脱离生产,只能义务的为部落效力。

待到两人来到部落的篝火旁时,这里已经陆陆续续聚集了三十多个男子,是整个莫昆的所有强壮力。

莫昆达四十来说,年轻的时候是部落中最勇敢的猎手,如今老了则被选为莫昆达,让人信服。

围着篝火,所有人身上暖洋洋的,即使是积雪也不再寒冷。

“大家都回来了。”

莫昆达脸上不止是沟壑,还有一道伤疤,极其显眼,他睁开眼睛,眼眸中满是凝重:

“今天早上我去了哈拉达那里,他告诉我,明人将要征兵,要求我们必须出兵,帮助他们打蒙古人。”

“长白山附近有两个哈拉,几十个莫昆,每个莫昆必须出十名勇士。”

此话一出,这些猎手们纷纷沉默。

对于他们而言,每天的打猎也是战争,都是艰难的求活,根本就没区别。

巴特尔则忙问道:“没有什么好处吗?总要给一些粮食吧!”

“这个冬天那么难熬,我们出去打仗了,家人们怕是都饿死。”

莫昆达则露出一丝笑:“明人比那些女真人大方,他们说只要出一兵卒,就会讲一下一石粮食和一匹布,获得的战利品也全部归他所有。”

“同时,也会免除一年的贡赋。”

如此丰厚的奖赏,让所有的勇士们都大吃一惊,旋即就露出高兴的笑容。

粮食对于他们来说,是目前最为稀缺的,也是最珍贵的。

太值了。

肉不能长期存储,而粮食可以。

这是渔猎里民族和农耕民族的重要区别。

在整个冬天,达斡尔人只能依靠牛,驯鹿,羊群而活,打猎就成了意外收获。

尤其是在这个严酷的冬天,一石粮食足以让一个家庭撑到明年开春,还绰绰有余。

当然了,战利品也是他们看重的。

巴特尔特别想要被选中,给自己怀孕的妻子谋求更多的营养,但被岱钦阻止:

“巴特尔,我的好兄弟,你在家中照顾妻子和我的家人,等我回来。”

最后,巴特尔屈服了。

旋即,十位莫昆中最强大的勇士主动参加。

翌日,在太阳还未出来之前,他们十人就去哈拉,在哈拉达的带领下去往吉林城。

也就是传说中的汉人城市。

在半路上,两个哈拉的勇士碰面,共同去向吉林城。

共计人数约莫五百人,这是两个哈拉中许多人的第一次碰面。

由于哈拉内部不能通婚,只能与其他哈拉联姻,或者蒙古人,女真人,所以两个哈拉并没有所谓的剑拔弩张,反而和气不少。

一行人骑着马,来到了吉林城。

即使没有入城,但城外排队的人群,也吓了所有人一跳。

不过岱钦最为关注的,则是守军身上铠甲,即使他再自大,也明白自己手中的骨刀不是这群人的对手。

不过汉人们却对这群披头散发,犹如泥坑中打滚出来的达斡尔人颇为关注。

其高大挺拔的身子,野人一般的穿着,凶悍的气质,与城内外所有人格格不入。

一个披着铠甲的大汉,带着几十个骑兵纵马而来,昂首道:“你们是达斡尔人?”

“是的,将军。”

骄傲的两位哈拉达抚胸行礼。

“城外已经安排了你们的营地,人数倒是差不多,就去住下吧!”

“记住,不要随意起争执打闹,不然军法从事。”

他点了一位亲兵,让其带着这群人去军营。

岱钦等就随大流去了所谓的军营。

这里果然自己安排妥当,有灶台,有棉被,甚至是火炕,条件比自己家还要好。

两个哈拉达将部众聚集,然后按照莫昆的分兵聚居,五个人一个帐篷,睡在一个炕上。

许多人还没有新奇完,忽然就又有人过来,送来了许多棉袍,戎服,让他们换上。

当然了,必要的粮食自然不会少了。

为了约束这群人,粮食是每三日一发。

而在城内,吉林将军府。

此时篝火正旺,两个厨子正烤制的羔羊,不断的刷着油,撒上香料,滋滋作响,香味飘散在整个房屋之中。

忽然,大门打开,一个大汉走了进来:“将军。”

“那群野人安置好了?”

吉林将军尤世禄扭过头问道。

“已经安置到军营了。”

男人面色恭敬道:“约莫五百人,你之前的预估一样。”

“那便好。”

“将军,为何征召那群野人?”

大汉不解道:“除了膀大腰圆,像个野人,还有什么用处?”

“巴牙喇兵你知道吗?”

“末将不知。”

“你不知道是正常的,满清毕竟过去了十几年了。”

尤世禄淡淡道:“当年在满清之中,精锐的为披甲兵,大多身披双甲甚至三甲,内衬锁子甲或者连环甲,外罩绵甲或者铠甲,如下山猛虎,箭矢和火铳根本就打不穿。”

“再精锐的,则是白甲兵,自从这次披甲兵中选拔来的。”

“而当选巴牙喇的白甲兵,除了要能打外,还必须骑术了得,箭术精湛。”

“但这与野人有什么关系?”

“巴牙喇兵,大多出自野人女真。”

尤世禄心有余悸道:“这些人只要稍加操练,就能身披重甲,骑术不亚于蒙古人,射术则更胜一筹。”

“若非抬枪,咱们绝难是他们的对手。”

“所以,您是想要组建咱们大明的巴牙喇兵?”

“没错。”尤世禄笑道:“这些人用好了,可抵得上千军万马。”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