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沙漠之狐(1 / 1)

想象一下,如果整个华国的陆军部队都装备上了大批量的RPG-7火箭筒,那对敌人的坦克装甲军团可是致命的威胁。

RPG-7火箭筒口径85毫米、全枪长950毫米、全枪重达7千克、它的有效射程在200米。

即便是单兵也能带着RPG-7火箭筒快速前进,毕竟它的重量比之一些轻机枪的重量还要轻不少。

当然,比之一些轻机枪,RPG-7火箭筒的弹药确实要重上很多。

面对RPG-7火箭筒的穿甲能力,虎式坦克、豹式坦克的装甲显得有些不堪一击。

正是由于RPG-7火箭筒的可靠性佳、结构简单、坚实耐用、使用灵活方便、价格便宜等优点。

这款武器深得世界各国的认可,并和AK-47突击步枪一起同列为20世纪步兵武器之王。

“等这款RPG-7火箭筒批量生产,正式装备部队之后,华国的轻步兵巅峰之名,怕是要被世人彻底记住了。”

张宗卿极为高兴的笑了笑,有RPG-7火箭筒在手,所有胆敢利用坦克装甲车军团进犯华国的敌人,恐怕都得是遭遇灭顶之灾。

正是有这样的神器在手,张宗卿才敢如此放心的交出部分虎式坦克、豹式坦克的设计图纸。

而且日后就算D国能够自主生产出虎式、豹式坦克了,华国必然已经是研发生产出下一款顶级坦克了。

有系统在手,其他国家与华国之间的差距只会被越拉越大。

“看来RPG-7火箭筒暂时要被军方列为机密了,这种好东西可要好好的保存起来。”

张宗卿将出现在桌面那份设计图纸,妥善的放入密码文件包之后,方才是将周卫国给唤了过来。

“卫国,把这份文件交给华安组成员!”

“让华安组特工以最快速度送回国内,一旦有意外情况出现,催动文件包中的自燃装置。”

“当然,这份文件必须要保证它的万无一失。”

“它非常重要,明白了吗?”张宗卿严肃而郑重的对周卫国说道。

“是,二公子!”周卫国挺直身躯给张宗卿领了一礼。

“对了,二公子,D国陆军军事学院的一名将军邀请您和他一起去参加狩猎活动,他说他是您的老朋友!”

周卫国见张宗卿现在似乎不是那么的忙了,于是将不久之前的得到的邀请告诉了他。

“老朋友?”张宗卿愣了一下,他看向了周卫国。

“是的,二公子!”

“他叫什么名字?”

“他说自己叫隆美儿,说二公子肯定记得他的。”

原来是隆美儿啊,这支狐狸不是被小胡子派了出去?

不过和这个家伙打打猎,倒是一个不错的消遣方式。

这几年张宗卿摸枪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这么长时间没摸枪倒是有那么一些手痒了。

……

作为最受小胡子信任与喜爱的D国陆军将领。

此时的隆美儿本应该驻扎原奥匈帝国的境内,组建与训练新入伍的士兵。

但就在不久之前,小胡子一纸调令将他直接给调回了D国本土。

而今天才是隆美儿刚回到伯宁,或许也是小胡子为了闪击F国在做准备。

毕竟隆美儿在二战之中初战成名就是在闪击F国的时候,带领着有“魔鬼七师”之称的第7装甲师横扫了整个F国。

不过隆美儿在回到伯宁后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找自己的老朋友张宗卿一起狩猎。

“这个隆美儿,还是像以前一样啊!”

张宗卿所坐的轿车停在了一处森林附近。

而这里自然就是D国极为有名的狩猎场。

在D国军事学院求学之时,张宗卿与隆美儿等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来到此处狩猎。

张宗卿推开轿车车门往下走去,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极为茂密的森林。

郁郁葱葱的林木,充满了西欧国度的风情。

即便是隔着一段距离,也是能听到这林木之间有动物的鸣叫声传来。

即便是离开D国这么久之后故地重游,张宗卿还是很喜欢这种环境。

隆美儿倒是一直知道自己的这一爱好。

这边张宗卿刚从车上走下来。

不远处便有一个身穿D国将军制服的军人,往他所在的方向快步走了过来。

这个D国将军牵着两匹枣红色骏马,身后还跟着一队警卫。

现在的隆美儿已经是被小胡子直接任命为了第七装甲师的师长。

他在D国陆军的军衔为少将。

当然,一旦战争爆发之后。

隆美儿的军衔将不断的上升,最后他将成为D国陆军元帅。

直到最后隆美儿被卷入刺杀小胡子的事件之中。

最后在小胡子给出的选择之中选择了服毒自尽,算是保留了自己身为元帅的体面和尊严。

像隆美儿、古得里安以及曼师坦因这样的顶级D国名将,张宗卿一向都是极为欣赏的。

“张,好久不见!”

隆美儿将自己手中牵着的红色骏马的缰绳,交给了张宗卿。

“好久不见,隆美儿。”

“你竟然已经是少将军衔了,当年军校里面的小狐狸竟然也是有了如此高的成就。”

张宗卿向前一步,拍了拍隆美儿的肩膀。

“和你在华国取得成绩相比,我们这些老同学简直是不值一提。”

“你现在可是能够在各国首脑之间平起平坐了。”

隆美儿是个典型的军人,所以他对张宗卿也是格外的佩服。

说着,隆美儿将手中的毛瑟kar98k步枪递给了张宗卿。

“相比于其他系列的步枪,这款步枪一直是我最喜欢使用的。”

“兼具精准性、杀伤性以及有效的射击距离。”

“虽然自动步枪已经是在各国军队之中逐渐普及,但我还是喜欢用这款步枪狩猎。”

“相比于成为军务繁忙的装甲师师长,我更喜欢成为一个狙击手啊!”

“张,你这款步枪可是我最喜欢的!”

隆美儿提着手中的毛瑟kar98k步枪,拉开枪栓将五发子弹装填在其中。

“咔嚓!”

伴随着一声极为清脆的声音,隆美儿翻身上马。

“张,以前猎场狩猎我总是输给你,这么多年想来你没时间摸枪。”

“而我可是苦练枪艺,这一次,我隆美儿可不会再输给你了。”

一如既往的骄傲。

与曼师坦发自骨子里的普鲁士贵族军官的骄傲不同。

隆美儿是一种斯斯文文之中,带着狠劲的骄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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