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某年某月某日 21(1 / 1)

与你书 吉祥夜 1131 字 2个月前

景书也很着急,她不会质疑贺君与,只按住吴兰,让她相信贺律师,唯恐她跳起来喧哗,但其实,她自己的脚趾都紧张得紧紧勾起来了。

吴勇这边下一个证人出场,是熟人,19号院吴家的邻居——莫有霖。

看见19号院的人作为吴勇方证人出场景书还是愣了一下的,吴兰也是,惴惴地问景书,“她这是……帮着吴勇吗?”

既然是作为被告方证人,当然是帮吴勇的,但景书不明白,还能怎么个帮法?

莫有霖二十七八的年纪,是19号院租户,跟丈夫徐鹏程一起来京打拼,租住在吴家隔壁一间同样十几个平米的房子里,年轻人北漂不易,很努力很努力地在活着。

文哲上前问证人:请问你跟原告以及被告是什么关系?

莫有霖:我是原告的邻居,住在她家隔壁,两年前住到19号院来的。

文哲:那你住进来时吴兰就已经在娘家待着了?

莫有霖:是的。

文哲:这两年里,你见过被告吴勇到19号院来吗?

莫有霖:有的。

文哲:有几次你记得吗?

莫有霖:不记得了。

文哲:那你记得吴勇每次来的情形吗?

莫有霖:这个记得,而且印象深刻,因为每次来都闹得人仰马翻的。

文哲:为什么会闹得人仰马翻呢?

莫有霖:吴兰不让吴勇进门。

文哲:你能具体说说吗?

莫有霖:我看到的好几次,吴勇都提了大包小包来的,但每次吴兰都把他的东西扔出门,有几回把钱还扔出来了。

文哲:你怎么知道扔出来的是吴勇给的钱?

莫有霖:我听见了,吴兰骂吴勇,说不要你的臭钱,拿着你的东西滚之类的。

文哲:他们吵架有提到房子吗?

莫有霖:有,吴兰骂吴勇,休想再回来要房子。

吴兰再次急了,在底下和景书咬耳朵,“这小莫,咋说得好像是我要霸着房子不要吴勇来看妈呢?不是这样的!他每次来都是来找妈要钱!这两年又惦记上了房子,一直在闹,这房子给了他,妈住哪里去?就算要争产业,妈还活着啊!”

景书皱紧眉头,看贺君与上前来问莫有霖。

贺君与问:请问你知道吴勇每次来是为什么吗?

莫有霖:好像说是……来看吴老太太。

贺君与:法庭上不讲好像,也不讲你认为,你所说的必须是你亲耳所听,亲眼所近。

莫有霖就说了:我听吴勇自己说的,来看他妈。

贺君与点点头:那你又是否知道吴勇每次来,吴家关起门时发生的事?吴家人说的话?

莫有霖(迟疑了一会儿):我听见有吵闹声。

贺君与:听清楚吵什么吗?

莫有霖再度迟疑,看向文哲,文哲正襟危坐,纹丝不动。

莫有霖:在屋里的听不清,但有几次吴勇在外面吼的听见了,说这房子是他的,吴兰不能霸占。

贺君与点点头:我问完了。

莫有霖退了下去。

随后,文哲这边传上来吴勇的老邻居,证明当年吴勇父亲生病时,吴勇把父亲接到自己家照顾的事,证人口中的吴勇是一个会在傍晚推着父亲去散步,一大早去早市给父亲买菜补身的孝顺儿子。

提到父亲,文哲还当庭流了眼泪。

文哲神采飞扬开始发挥起来,“尊敬的法官,本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我当事人父亲先后两份遗嘱,最终遗嘱就是我当事人手里这份,本案争议的房子,即吉祥胡同19号西向2号,当属我当事人所有,此房出售所得也应由我当事人分配。至于原告律师一再强调的我当事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我这里也一一举证,并不是我当事人不赡养,而是吴兰,亦即我当事人的姐姐不让他进门,至于吴兰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我不得而知。”

文哲说不得而知,实际上等于就在说吴兰想霸占房产,吴兰听得火起,直接站起来骂文哲“放屁”,法官再次敲槌要求肃静。

文哲继续他的陈词,“至于我当事人是否孝顺,这里有证人证词,我也向法庭呈上了他为父亲垫付的医药费收据以及各种护理开支和营养开支明细,从这些证据来看,他的人品一目了然,这些年他被姐姐排斥,被母亲怀疑,亲姐弟反目,亲情在利益的裹挟下变得如此冷漠而冰冷,我当事人遭遇多少委屈,背后洒下多少男儿泪,今天更有母亲将他告上法庭,对他来说,是这人世间最痛的伤害。百善孝为先,是我中华民族的美德,我当事人在这点上并无过错,请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让正义和公平得以伸张。”

吴兰被这番陈词气得全身发抖,指着被告席,“就他……他还正义公平?还美德?他也知道百善孝为先啊?”

------题外话------

对不住大家,明天多更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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