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派山下的小镇,名唤华山镇,整个华山镇,都是华山派庇佑的,寻常江湖人是绝不会来此惹是生非的。华山派作为江湖五大门派之一,有这个底气,也有这个能力。
谭昭就是这样一个被华山派庇佑的三等残废。说是三等残废,不如说他先天体弱,又是早产儿,歪歪扭扭活到了二十六,父母双亡,经营着一家要倒不倒的酒肆,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古代大龄剩男。
但要说不普通,那倒有一点不普通,那就是他有一个华山派掌门夫人的姐姐。
原主名叫宁一崇,为人非常佛系,性子也非常淡,或者说他存在感非常小,大部分的华山弟子都不知道这家宁氏酒铺的主人是他们掌门夫人弟弟的。姐姐宁中则倒是想接弟弟上山,不过被原主拒绝了。
宁中则也不强求,住在山下也好,反正她也能庇护他,只是小弟一直不娶妻,她愁啊。她原想介绍门中的女侠给弟弟,又怕弟弟性子弱被欺负,可普通女子她又觉得配不上斯文俊秀的弟弟,于是就拖到了……宁一崇病逝。
宁一崇临死,系统找到他,他起先并没有接受,后来他提了一个条件,他希望系统可以庇佑他姐姐,可见他性子淡归淡,对唯一的血亲却是非常在乎的。
谭昭在接收完宁一崇的大致记忆后,才明白宁一崇是怎么想的。
宁一崇自小体弱不能习武,父母逝去后,他依靠姐姐活着。他与姐姐宁中则相差十四岁,等他稍微长大,便继承了家里的酒铺,一个人默默地过生活,不能给姐姐倚靠,至少不给姐姐添麻烦,当累赘。
是个好孩子啊,谭昭感叹地开口。
系统:宿主,你终于承认你老了?
[胡说,你宿主我年年十八一枝花好不好!]
系统……无力吐槽。
谭昭已经来了小半年了,每天佛系养生,顺便也养养精神恢复元气,然后他发现……卖酒其实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他已经快爱上这个职业了。
系统:怎么样,这次的任务简单吧?
[嗯嗯,难得你没坑我,我总觉得心里有些毛毛的。]
系统:……
“哎,看看牌子,今日不卖酒!”
宁氏酒铺的铺面非常小,就沿街一个档口,后院是酿酒的小作坊,铺子里摆满了酒坛,就旁边开了两桌,只卖酒不卖下酒菜,一般来说是坐不满的。
来人一身红衣,面若好女,一身的邪傲却是怎么都压抑不住,可偏偏并不惹人生厌,谭昭就斜靠在沿街的窗边,旁边的案几上摆了一碟花生米和一碟卤香干,配着新酿成的梨花白,日子过得惬意到不行,他骨头都躺懒了,便不想赚钱了。
然后不想赚钱的下场,就是他脖子被人稳稳地掐在了手里。
“哎哎哎,有话好好说,这位英雄手下留情啊!”
红衣人一瞧这酒铺小子竟生得斯文俊秀极了,心下便去了几丝火气,手一松,声音竟带着难以言喻的磁性:“今日,可有酒?”
“有有有!客官想要什么样的酒,便有什么样的酒!”
系统:戏精啊,你明明可以直接刚!怂什么怂!
[不,你不懂,这是卖酒的乐趣!]
系统:……
红衣人一听,倒也来了兴致,不过是心情烦闷下山玩玩,倒也遇上个有趣的人,此人明明不过一卖酒的,竟是不怕他:“哦,什么酒都可以?”
谭昭非常用力地点头。
“那好,本座要这江湖最烈的酒,你若拿不出来,本座便杀了你。”
……这里的江湖人,能不能讲讲规矩!
“得嘞,这就给客官去拿!”
红衣人拂衣坐下,瞧着外头人来人往的街头,忽然嗤笑一声:“可笑!”
“客官,您要的酒来了!”
瓷白酒瓶,青色小盏,倒是比大店都要来得讲究,酒色清冽,酒气芬芳,红衣人一闻,便知道这绝对是好酒。
他微微有些惊讶,这无名的酒馆,竟当真有如此好酒!
“确是好酒。”
谭昭非常自豪,然后就坐在了人对面:“自然是好酒,客官是第一个喝到此酒的人。”
“哦?可取了名字?”
“未曾。”
“不如,唤作红尘酿,如何?”
疑问的句子,肯定的语气,根本没有给他拒绝的权利好不好,好在谭昭这会儿cos佛系青年,并不在意这个,甚至还夸赞道:“好名字,明儿个我便……”
“这酒,只有本座能喝,明白吗?”
“……”行吧,中二病晚期,他明白。
这酒当然烈,三杯下肚,红衣人的眼睛竟有些迷离,他望着窗外行人,托着腮,半晌竟笑了起来:“你说,他们可不可笑?本座只要轻轻一捏,就能捏断他们的脖子。”
“……不可笑。”捏脖子什么的,合着还是反社会人格啊。
“你再说一遍!”
谭昭非常顺遂地改口:“可笑,非常可笑。”:)
红衣人又笑了,他笑起来,当真是非常恣意,说出来的话却冷然入骨:“再好好说一遍,否则本座便先掐了你的脖子。”
说完,竟自顾自地喝起酒来,也不管谭昭回答不回答。
不过谭昭还是非常有“职业精神”的:“不可笑,人只要努力活着,即便没有钱,没有武功,没有能力,但只要活着,都不可笑。”
“不对,不对!”也不说为什么不对,他又喝了一盏酒,然后又望着窗外,这顿酒一喝,便喝到了入夜打烊。
谭昭打了个哈欠,眼前的红衣人已经醉了,但他当然知道,只要他有任何的异动,对面的人绝对抬手就是一个杀招。
早在此人踏入店中时,他就察觉到了——这是一位高高高手。
“客官?客官!小店打烊了!你——”
下一刻,谭昭就被人提着后颈往外奔去,速度快到不行,反正以他现在的身体,是挣脱不了啦,只能趁着功夫,留了个勿担忧的讯息,以防华山派掌门夫人暴走。
“你这人有些意思,本座正好旅途无聊,不妨留在本座身边逗本座开心,如何?”
“……这不好吧,我还那么大家业呢!”
红衣人难得沉默了,他不认为一个小酒馆可以跟大家业联系在一起。
谭昭瞬间就猜到了对方难言表情下的意思,立刻非常坚定地反驳:“小酒馆怎么了!客官你敢说我家的酒不好喝吗!”
“……”竟然有理有据,令人无法反驳。
红衣人忽而发笑,他已许久没这么开心,带着这小子果然不错。
免费的旅游,不蹭白不蹭,谭昭人已在船上了,只能闲极无聊地陪人解闷,然后第二日他才发现,这人的兴趣爱好非常特别,他可能……不配陪人解闷。
“你要乱说一个字,本座便拔了你的舌头!”
“……”
“怎么不说话?”
谭昭回答有理有据:“我怕你拔了我的舌头。”
“……”
“不过你绣得真好看,哎,现在混江湖都要有门手艺了,好在我会酿酒,绝对饿不死!”一脸的振振有词。
红衣人:“……当真好看?”竟然还有些小小的不自信,关注点也非常歪。
谭昭点头,满脸真诚,当然这也是他的真心话:“非常好看,你看这朵花,活灵活现的,就跟真的似的!”
红衣人当即非常开心:“本座便知道你眼光不错,这衣服本座就赏给你了。”
谭昭瞬间面如土色:“……这个,不太好吧?”
眼神立刻锐利。
“哎哎哎,不要这样好不好,讲道理,你看我这么虚弱这么孱弱,哪里担得起红衣芙蓉花啊!”
“本座说担得起,你便担得起。”
然后等到在福州城下船时,谭昭就穿上了红色锦衣,上头绣着大朵大朵的芙蓉花,谭昭本人是比较抗拒,但看的人却觉得合适极了。
旁的人穿红衣俗,这青年却不,隐隐竟还有股出尘味道,也是奇了。与之相比,旁边的红衣男子,就令人生畏许多,那一双眼睛望过来,就跟看死物似的。
这样的两个人,竟是朋友,当真是令人奇怪。
而事实上,两人也不是朋友,准确来说,是苦逼阶下囚和霸道绑架犯的关系。
“福州城啊,看着挺热闹自在的,委实是个好地方!”
“还没进去,便知道是好地方了?”
相处久了,谭昭也能摸清楚这红衣人的脾性,喜怒无常,漫不经心,生死都不看在眼里,他已猜到几分此人的身份,但他并没有点破的意思:“有人在的地方,便是好地方。”
“……”这么乐观的人,他真的很好奇,若是将所有的美好捏碎在此人面前,这人会是如何反应,他当真是好奇极了。
“走吧,去瞧瞧这好地方!”
是夜,两人入住了福州城最大的客栈,吃的是福州城最贵的席宴,住的是福州城最好的房间,谭昭就像是乡下土包子似的感叹,终于迎来了旁边客人的不满。
是个长得十分好看的小少爷,脸上却带着三分桀骜与调笑:“这是打哪儿来的土鳖,要小爷给你介绍介绍不!”
然后,谭昭迎来了霸道绑架犯的嘲笑:“还是好地方?”
……哎,人间不值得啊!
作者有话要说:系统一日手札:宿主戏精人设,永远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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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暂时到这里,今天新世界,金老的江湖,江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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