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灵琳几乎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很快她就更加惊讶了,因为她知道了那个青年的身份,他竟是小李飞刀李寻欢的独子李曼青。
她再无知也知道,身为小李飞刀的儿子,若是不会小李飞刀,那就是天大的笑话了,所以说……如今的长安城中竟有三人以上会用小李飞刀?!
这可真是……丁灵琳倒抽了一口凉气,但很快她又开心了起来,因为这绝对不是上官小仙想看到的。
李曼青惊诧于眼前这位年轻的前辈竟也会小李飞刀,但王前辈显然是知情的,他作为一个晚辈不好妄自揣测,便将疑问放在了心里,又换句话说,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王前辈,晚辈有一事相求。”
王怜花心硬得很,他对李曼青观感一般,整个人也懒散得紧:“你求我,不如求他来得快,你可别小瞧了他,他看着羸弱瘦削,武功说不得要比你爹还强上三分。”
这……怎么可能!李曼青不信,但能得王前辈这么说,这位前辈的武功定然独步江湖,少有人及,但他所求并不是求人替他出头,而是,他裙摆一掀,直接跪下:“晚辈斗胆,恳请前辈寻一个人。”
谭昭已经猜到了对方要找谁,所以他没有开口,再说人求的也不是他。
王怜花有些烦躁,连扇子都不扇了,他干脆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看着,一双眼睛里几乎不带任何温度:“找到了,又如何?”
“晚辈……”
“是像当年快活王一样,杀妻抛子?还是如前些年的白天羽一样,见一个爱一个,家里一个外头一个?”
如今已没有多少人听说过快活王的名头了,但李曼青知道,就算他不知道,他也知道前段时间江湖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白大侠情史逸闻,他羞愧得低下了头,若不是……若不是……
谭昭有些明白为什么王大佬会这么生气了,因为……他自己就饱受这般苦楚,或许人对小雪这般温柔,也有一部分的怡情作用,当年的事情他知道的不多,但一个沉沦仇恨的母亲要带大一个孩子,势必会带上强烈的主观意愿去影响他的孩子。
一个男人没有该有的责任感,连对婚姻的忠诚都没有,那又何必生下孩子,作这般可怜兮兮的模样!王怜花没动手,完全纯粹是看在李寻欢的面子上!
但让他帮忙,想都不要想。
他转身拂袖离去,背影都带着一股子怒意,谭昭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李曼青,随后跟了上去。
丁灵琳和郭定什么都不知道,两人也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直到人消失在拐角,李曼青才站了起来,他也已经一天一夜没吃饭了,但他一点儿也感觉不到饥饿,反而是浑身的冰冷将他包裹了起来。
他慢慢地往外走,越走越快,直到消失在了冷香园。
“丁姑娘,我们的婚约,到此为止吧。”郭定忽然开口,他以为他会很失落,但相反,他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他很清楚,他喜欢丁灵琳,但对方不喜欢他,只因为歉疚嫁给他,这样不好,郭家人绝不会勉强任何人。
“我……”
郭定摇了摇头,他的脸色仍然有些苍白,但显然已经将死之人的颓色了:“你什么都别说,我都明白,能有这一场,我已满足。”他不是卑劣的龙啸云,做不出拆散朋友的事情,与其勉强三个人都不幸福,他愿意退出。
况且,他还有他的铁剑,人生除了爱情,还有许许多多的东西。
丁灵琳哭了,她本是坚强的女孩子,最近却总是哭:“谢谢你,郭定,你真是一个好人。”
郭定微微一笑,他也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好人,倘若他坏上一些,他堂兄……说不定要入梦来找他切磋剑道了。
“你说得没错。”谭昭是在午后端着饭菜去找某大佬的,然后忽然就开口,说了这样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我什么时候说错过。”
谭昭:“……能减少这种见缝插针夸奖自己的话吗?”
王怜花一笑:“不能。”
就看在你今天心情不好的份上不同你计较了,谭昭看着人吃饭,自己就靠在窗边懒懒地打了个哈欠:“郭定确实不错。”
“就因为他解除了和那姓丁的婚约?”
谭昭点头。
“你说是便是呗,怎么?今天这般殷勤,是在讨好本公子吗?”
嘿,还蹬鼻子上脸了:“想太多是种病,得治。”
“放心,我没那么脆弱。”虽说如此,但王怜花还是挺受用的,他活得越长就越寂寞,谭昭没回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是一个人浪荡人间,他换了千张面孔,也时常与人交往,却从不交心,也没有过舒心片刻。
很多时候,他都觉得自己不想活了,活得太长了,看遍了这世上所有的风景,也见过人性最丑恶的一面,再活下去,已没有什么意思了。
这世上的人啊,汲汲营营,有的求名,有的求利,金钱美人,权势欲望,大多如此。也有那么少部分人,舍己为公,老实厚道,只可惜都命不好。
他活了这么久,什么都看透了,却仍然破不开心中迷障。他的武功已经很高了,甚至他能感觉到一层薄薄的壁垒竖在前头,虽然薄,却坚不可摧。
不过若说去死,他也做不到,因为他到底……还有些渴求。不过也幸好他惜命,否则又怎会重遇故人。
谭昭啊谭昭,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以前是,现在更是。一个从容赴死甚至没半点怨念还一直做好事的人,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以前他认为没有,但后来他亲眼见到了,他佩服谭昭,所以心有愧疚。
如今偶遇,他慢慢就明白了,谭昭这个人不简单,抑或者谭昭并不是他本来姓名。与从前相比,谭昭变得太多了,他变得通透,却是知世故而不世故,显然对方在那之后经历了很多,却仍然欢畅地活着。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但不得不否认,他很喜欢与谭昭做朋友,没有顾忌,无需伪装,他可以是千面公子,也可以是王怜花。
“这个我自然知道。”
王怜花忽然开口:“傅红雪遇上你,当真是他的幸运。”
少年人多敏感,他在傅红雪身上甚至能看到他年轻时的样子,偏激,执着,又疑心多虑,若不是遇上像谭昭这样的人,绝不可能会有如今的模样。
没有谁,会像谭昭这样掏心掏肺对一个人无条件这般好的,只希望这少年,莫要辜负了谭昭。否则,他会让对方知道这人间,也是炼狱。
谭昭就喜欢听这种话,他眼睛一眯,端的是开心:“这个自然,我遇上你们这帮朋友,也是我的幸运啊。”
“……”王大佬无话可说,他有点儿被暖到了。
这多新鲜的事情啊,他忍不住挑了挑眉,最后还是没绷住,笑意渐渐从眉眼晕荡开来。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儿你当真就不管了?”
那自然是不太可能的,王怜花喜欢看戏,他在长安遍布耳目,到了长安一日了竟都没接到任何一个有关于阿飞或者李寻欢的消息,这绝不是他手下无用,而是……有人不想他知道,或者说早就料到了他的到来。
这可就好玩多了,他怎么可能不赴约呢。
长安城外某处破败的寺庙里,四周被绿色的竹子包裹,空气里却不是竹子清新的味道,而是略带着血腥气。
李寻欢与阿飞就站在竹林之中,以两人的武功,这江湖已没有任何人能阻拦他们,阿飞的剑够快,小李飞刀的刀甚至更快,可此时此刻,两人却连动都没动。
只因对方手中抱着一个婴孩,不是假的泥娃娃,而是真的会哭的孩子。
这是李曼青和上官小玉的孩子,同样也是李寻欢的孙子,也是上官小仙的小侄子。
可谁也不会觉得上官小仙会因此手下留情,她连上官小玉都下手了,更何况是一个孩子。
“二位何必这般愁眉不展,奴家看着好生忧愁啊。”上官小仙的声音同样骤降了几分,“奴家忧愁起来,总会做一些令人开心的事情让自己开心一下。”开心二字,被落了重音。
“上官姑娘,还请三思。”
上官小仙就笑了:“李寻欢,你不觉得他很可笑吗?你杀了他的外祖父,却要给他当个好爷爷,岂非可笑!他这般活着,不如死了,否则等他大了,要如何面对这段世仇?”
“这就不容姑娘费心了。”
“奴家好歹也是他的阿姨,总是要替他多想几分的,不像贵公子,说好的动心忍性,却是无媒苟合,贻笑天下!”
“林仙儿,你不要太过分。”阿飞忍不住喊道。
“奴家不明白你在叫谁,不过说奴家过分?”上官小仙又笑了起来,她并没有杀了上官小玉,只是封了对方的穴道让她站不起来罢了,“怕是要笑死人了,他李曼青已有家室还敢招惹我姐姐,你说他,过不过分?”
作者有话要说:系统一日手札:过分,太过分了!竟然还没掉马,这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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