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吾与汝孰美(九)(1 / 1)

年底天子要祭天,这祭天祷文自然出自翰林院。早一个月前翰林院就着手在做这件事,一直到前日截稿,统一交由礼部审阅,谭昭记得管理这个的是礼部侍郎董静。

出了大理寺,他就直奔礼部,托左明给的腰牌,他顺利见到了董静,并且说明了来意。

董静自然听过这位状元郎的事情,但祭文一事本就事关对方本职,他自然秉公回绝:“谭大人,此事恐怕不行。”

谭昭看对方神情,立刻就明白,恍然道:“无碍的,下官这里有一封李编修的祭文,只请董大人阅览,看看是否有些熟悉。”

熟悉这个词,董静玩味地一笑,终于接过了对方手里的折子,墨迹显然刚刚干透,看着就是刚写的,祭文这种形式都是有套路的,想要写得出彩可以说极难,他定心看了两句,脸上的笑意瞬间干透。

他大概猜到这状元郎所为何来了,董静心下一叹,果然这官场不管是哪里都不好混。

“看来董大人已经有了眉目?”

从礼部出来,太阳已经升得老高,昨天下的雪本就不厚,这会儿已经融得差不多了,可天气却冷得出奇,谭昭走在路上,牙齿都在不停地打架。

不过他心情倒是不坏,走了这么多条线索,终于有一条可以推进一步了,因为他从董静那里得来了一个名字。

一个今天刚刚听过的名字。

未免差池,谭昭路过大理寺还喊了两个人,如此才大摇大摆又回了翰林院,也是凑巧,迎面就碰上了柳编修,这人看着他转身就走,谭昭急忙喊住他:“柳编修,走这么急做什么?”

“……”

“我带人不是找你麻烦,听说你认识林编修的家。”

柳编修神色不明,带着微微的忌惮:“你问这个做什么,林兄雪天感染了风寒,已经告假两日了。”

谭昭笑眯眯看着他:“有事,烦请柳编修带路。”

柳编修看着他身后两门神,最后不得不屈服,领着谭昭去了林编修的家。

林编修名讳林逸,与柳编修是同乡,两人是同榜进士,关系自然亲厚。只不过这么亲厚的关系竟然不住在一区,看来这感情怕是塑料兄弟情。

“这里就是林编修的家了,林兄生活质朴,是个喜欢清静的君子,绝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意思就是你跑这么远,也绝对是白跑了。

说质朴那真是对得起柳编修文人的身份了,谭昭双眼四望,竟不知道这皇城东区还有这般荒凉的地方,像是被遗弃的地方一样。

有意思。

他示意大理寺官差敲门,敲了好一会儿才有脚步声传来,只不过这脚步声并不似男子的脚步声,只听得门吱嘎一声开了,一位粗布荆钗的夫人打开了门,柳编修在外面熟稔地叫道:“嫂子,林兄可好些了?”

被称为嫂子的人没想到外面这么多人,略微有些局促,轻微点了点头,这才开口:“不知这位是……”

不知为何,一向很善言辞的柳编修突然有些词穷。

但谭昭还是十分顺利地进了这小院子,里面被人打理的很好,可见这位夫人很热爱生活,当然作为文人之家,该有的追求也都能体现出来。

看来真是喜好质朴?

进了里面,林逸已经起来了,穿着身士子白衣,脸色煞白,看着有些不好。柳编修关系了一番,也知道分寸,很快小厅里就只有谭昭和林逸了。

“不知谭编修今日前来所为何事?”他说话声音极轻,却很有调理,相比他基友的刺耳,这位林编修显然更会做人。

谭昭指间轻轻敲击着桌面,脸上还带着笑容:“林编修难道不知?”

林逸一楞,不解道:“大人这话什么意思?”

“不要急嘛,林编修作为刀客案的目击证人,本官也是例行公事。”中文真是博大精深,换个称谓,这态度瞬间就表露出来了。

林逸稍稍安抚,低声咳了一下,这才缓缓道来,表述与柳编修所说并没有任何出入。

林逸说完,看着面前之人点了点头,似乎是接受了他的说法,明明经历官场三年的人是他,却好像位置颠倒了一般,这人呢,生来便无多少公平可言。

他稍稍垂下眸子,隐下眼底的晦涩。

“哦对了,素闻林编修文采出众,我这里有一篇文章,还请林编修相看相看。”谭昭笑眯眯地将祭文从袖中取出来递过去,林逸不解,但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好拒绝的。

接过折子,林逸又看了一眼谭昭,这才抖着手打开了第一页,可以称得上熟悉恣肆的字体狂放地展现在他眼前。

李寻欢这人,胸中藏爱,对人温和有礼,可这字却是刚劲有力,处处藏锋,可见他并非全然温厚之人。

“啪——”地一声,折子落在地上,林逸想捡,却又一只手比他更快。

“林编修,明人不说暗话,当日你是不是比柳编修到的更早!”竟是突然疾言厉色起来。

林逸死死看着折子,缄默不语,他知道他不能开口,否则……

“你不说并不代表不存在,倘若我将此物呈给皇上,你也绝对……”

“谭编修!”

屋外阳光郎朗,雪意渐渐消退,可屋内却如寒冰初结,分外冻人,许久,谭昭的声音这才幽幽响起:“林编修,你应该病不起吧,翰林编修的俸禄虽然并不高,但只要不逛烟花柳巷足矣让你生活得很好,可你却住在这儿,应该是尊夫人的病吧?”

林逸再也忍不住:“这不关我夫人的事,希望谭大人慎言。”

一个人倘若生病久了,对别的病人就会更加敏感些,那林夫人虽然看着康健,谭昭却一眼瞧出她身染怪病。

“我可以把它给你,但你必须……”

还未等谭昭说完,谭昭脸色又是一变,果然他这路子只要一对就会有人来杀人灭口,他几乎是在瞬间出手拉着林逸滚在地上,下一刻一道淬了毒的寒光“铮——”地一声钉在了老旧的木椅上。

林逸一个文人,吓得浑身哆嗦。

只还未等他反应过来,身边的谭昭就提着他像提小鸡一样出了房门,院子里柳编修嘴唇发白地躺在地上,而另一道寒光已是破空而来。

谭昭心里想骂娘,林逸更是目眦欲裂,却在后一刻绝处逢生,只见矮矮的院墙上忽而出现一道红色的身影,几乎是眨眼的功夫便将暗器打落,又迅速救下了躺在地上快死的柳编修。

来人,正是女装大佬王怜花。

谭昭吁了口气,林逸已经跌跌撞撞地跑过去和林夫人一起叫着柳编修的名字。

“你不追?”

王怜花一笑:“阿飞在外面呢。”

谭昭一楞,继而脸色不好:“你让个小孩帮你追凶手?”

“别这么冷脸,那人武功不弱,诺诺诺,这不来了嘛!”他指着门口,果然看到个矮小的身影,手里提着个破刀片,可不就是阿飞小孩。

算了,人才是当舅舅的,他个外人生什么气。

柳编修终于醒了过来,林逸也终于承认他比柳编修更早到,看着为人挡暗器的柳编修一脸难以置信,人总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任。

据林逸交代,他那日寅时三刻之前就到了,也是很快发现了案发现场,可他胆子到底比柳编修大,而且地上两个人都躺在血泊里,就壮着胆子查探人是不是还活着,可人的善恶到底是一念之间的事情。

死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活着的是李寻欢,而死者身上有一袋足足一百两的金子。他心想李寻欢杀了人,他只是拿钱而已。

俗话说得好,钱不是万恶之源,没钱才是。

他拿了钱就不好做第一目击人,等在寒风中他心里就有了更大的妄想,他知道李寻欢文采好,但他不记得他的位置了,这才错拿了谭昭的誊抄祭文,毕竟那时候他一看文采确实好,回家后才发现并非是整篇的祭文。

林逸等了不到半刻时间,就等来了柳编修,如果不是谭昭,说不定真能瞒天过海。

“值夜的人怎么会没发现你?”

林逸就说:“我家地处偏僻,离正门很远,却离偏门很近,值夜的人一般不会去偏门。”

……

“那金子呢?”

林逸望向自己的夫人,林夫人受了惊吓脸色惨白,半晌才磕磕巴巴地说被刚才那人抢走了,只有一锭昨天她悄悄去药店换了一支老参回来。

只还剩些碎银子,被她用帕子包着。

如果只是些金锭的话,没道理凶手要杀人灭口,除非……:“那金子可有什么特殊之处?”

林逸不得不佩服这位状元郎,到了这个地步,他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没错,那金锭下面刻了字。”

作者有话要说:系统一日手札:宿主你……这么正经,一点都不像我家狗宿主了,有点不太习惯了。

还有日什么,日一更对吧,嗯,我会做到的【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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