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情人是男人下辈子的女儿?(第1更)(1 / 1)

从今开始当大佬 舍庄 1882 字 2个月前

鲁杰、姚启华二人闻言,脸上一喜,连连点头,说“我们这就去安排。”

“嗯!”

郑歌笑着点点头,目送他们离开。

送走鲁杰姚启华二人,郑歌打了个哈欠。中午一直在忙,没休息,有点困了。站起身说:“莉雅,我去睡一会,有事叫我。”

“好的郑总。”

正在安排新秘书入职的黄莉雅,连忙应了一声。

秦蕾看着走远的郑歌,眼中有些异彩。

……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郑歌只感觉整个人精力充沛。走出休息室,看到一个身材姣好,穿着职业装的女人,正在办公室打扫卫生。

看着那凹凸有致的身材,郑歌吐了口气。

“啊!郑总,您醒了。”

秦蕾注意到郑歌,连忙站直身子说道。

“嗯。”

郑歌点点头,朝洗手间走去。

洗了把脸出来,秦蕾端着茶杯,道:“郑总,喝口茶吧。”

郑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道:“童梦她们呢?”

“梦姐她们正在外面处理文件,需要我去叫她们吗?”

秦蕾问道。

“不用了。”

郑歌摆摆手,把茶杯递给她,“你忙吧,我出去一下。”

说完,郑歌朝办公室外走去。

秦蕾眨了下眼,送郑歌离开。

……

名尚小区。

打开房门,祝雨珊没在客厅。

这时郑歌听到卧室里传来一阵声音,走上去,里面有几个人在说话。

皱了下眉,推开卧室门,只见祝雨珊和一个有些陌生的女孩,坐在床上,抱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看剧。说话声,都是从电脑里传出来的。

那陌生女孩,没看错的话,是上次过来时,和祝雨珊一起回来的那个邻居。

“啊!郑……郑哥。”

看到卧室门被推开,俩女孩吓了一跳。

当看清是郑歌时,祝雨珊眼里闪过一抹惊喜,下意识就要喊郑总。不过想到闺蜜也在。在闺蜜看来,郑歌是自己男朋友。

如果叫郑总,是不是就要暴露自己被包养的事实了?

所以灵机一动,就叫了郑哥。

只是有些担心,担心郑歌会不会不喜欢。

“嗯!”

郑歌看了她们一眼。

“郑哥,这是我闺蜜,也是邻居,周晴。”祝雨珊连忙介绍到。

郑歌点点头,转身离开卧室。

“呼!”

看到郑歌离开,祝雨珊吐了口气,郑歌似乎没生气?

还好床上的那个,是自己闺蜜,是女人。

“珊珊,你男朋友是不是生气了啊!”一旁的女孩周晴眨了眨眼,俏皮地说道,“唉!早知道就不和你上CHUANG了。这下好了,你男朋友吃醋了。”

祝雨珊脸色一红,“别瞎说。”

说完,她赶快下床,走出卧室。

她可不敢让郑歌久等。

周晴看着自己闺蜜,若有所思。

自己闺蜜平时可是很泼辣的,怎么这么怕自己男朋友?按照自己的想象中,不应该是把男朋友训得服服帖帖的嘛?

现在看来,自己闺蜜,倒是服服帖帖。

而且闺蜜这个男朋友,似乎还很有钱。

难道是……

周晴眼皮一跳,想到一个可能。

旋即摇摇头,闺蜜的事,还是不要瞎猜的好。

……

走出卧室,祝雨珊看到郑歌正坐在客厅,随意的翻看着茶几上的一本书。

“郑……郑总。”

祝雨珊小心翼翼的走过来。

“嗯!”郑歌翻着书,似乎有点看入神了。

祝雨珊有些忐忑,迟疑了一下,想说什么。

这时卧室门打开,周晴走了出来,“姐,姐夫,我中午买了好多菜,要不晚上吃火锅吧。”

“哎呀,小晴,你先回去吧,我们下次再聚。”

祝雨珊连忙推着周晴往外走。

“诶诶!姐夫还没说话呢。”

周晴吵闹着。

祝雨珊不听,继续把她往外推。

“那就一起吃饭吧。”

郑歌合上书说。

祝雨珊手上一顿,内心砰砰直跳。这么久了,郑歌可是从没在她这里吃过饭的。每次完事后,都是直接离开来的。

最多看自己累得不行了,累得起不来了,帮自己叫个餐而已。

可这次……

她看了看闺蜜,心里叹了口气。

她没敢多想,在她看来,或许是郑歌今天心情好,想让自己在闺蜜面前,留点面子。

“看,姐夫都这么说。”

周晴嘻嘻一笑道:“等着,我去拿菜,姗姗姐你准备锅吧。”

说完,她朝外走去。

“郑……郑总。”

看周晴离开,祝雨珊小心翼翼的走过去,跪坐在郑总面前,抱着他的大腿。

“我说过,只要你没做出不该做的事,我不会亏待你,也会让你在闺蜜面前保留一点脸面。”郑歌双手捧起她精致的脸蛋,“明白了。”

“明白,雨珊明白,雨珊从没和男的有任何接触。以前认识的男同学,朋友,也都已经断交了。”祝雨珊带着哭腔连连说道。

“嗯,起来吧,去准备锅底吧。”

郑歌重新打开书。

祝雨珊站起身,踟蹰了一下,说:“郑总,要不我让周晴回去……”

郑歌打开书,说:“去忙吧。”

“好,好的。”

祝雨珊咬咬嘴唇,朝厨房走去。转过身的瞬间,她眼里闪过一抹欣喜。不论怎么说,郑歌能留在这里吃饭,她就很满足来了。

……

晚餐前,郑歌坐在客厅看书。

厨房里,两个女孩叽叽喳喳小声聊着。

没多久,祝雨珊走了过来,小心翼翼道:“郑哥,该吃饭了。”

“嗯!”

郑歌放下书,朝餐厅走去。

准备的菜还挺全,牛肚、青菜、羊肉卷等等,火锅必备菜,都齐了。

坐在餐桌旁,那周晴主动给郑歌倒了杯饮料。

期间,郑歌对周晴有了一些了解。

周晴是在孤儿,父母在她十几岁的时候就出车祸去世了。还好,她父母给她在魔都留了两套房,还有一笔存款,以及一个商铺。

庆幸的是,她没遇到那些电视里、小说里的极品亲戚,抢夺家产之类的。

甚至对她还有很多照顾。

这让她无忧无虑的完成学业,进入社会,成为一名上班族。

“哇,原来郑哥你就是长歌投资的总经理?”

周晴放下筷子,一脸震惊。

“怎么?不像吗?”

郑歌笑道。

“像像,不说还没印象,您一说我想起来了,我在网上看过您的照片,不过是匆匆一瞥,再刷新网页的时候,照片就不见了。”

周晴眨着眼睛,旋即转过身,羡慕的看着祝雨珊,“哇!雨珊你真是好福气,找到这么好的一个男朋友。”

祝雨珊苦笑。

男朋友?

别想了。

这一世都别想了。

只希望自己下一世,不要冲动,不要拜金,或许还能遇到这种好男人。

这一世,只能当情人。

不过好像听说,情人是男人下辈子的女儿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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