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怪不得你妹妹和你不一条心呢(第3更)(1 / 1)

从今开始当大佬 舍庄 1758 字 2个月前

“诶!过年回家和平时能比吗?平时回家,当天就回来了,顶多住一个晚上。这次回去,起码要住半个月呢。”老姐说。

“好吧,你说的有理。可带这么多东西,还有那么多礼物,怎么带?”

郑歌无语道。

家里那么多亲戚,再怎么说也是发达了,过年回家,春节串门,送个礼物啥的,是必须的。

“礼物我们自己带回去,这些东西托运。”

老姐说。“好吧,你说的有理,听你的。”

郑歌摇摇头,悠哉的坐在发沙发上。反正东西再多,也不用他自己拎。尽管春节了,但自己身边,也不能没人。

给阿正放假了一天,回家过了大年夜。初一回来继续上班。

这期间,也有很多保镖值班。

……

19号上午10点,郑诗、郑歌姐弟俩下了楼。

大包小包,由后面的保镖拎着。

“哥,姐。”

刚下楼,就看到一个女孩走了过来,正是堂妹郑晓。

“晓晓来了,正好,上车吧,我们去机场。”

郑歌笑道。

之前就和郑晓约好了,一起回老家的。

郑晓家里,也搬到了洛城,距离郑歌家隔着两条街,也不算太远。

“嗯嗯。”

郑晓应了一声,上车朝机场而去。

……

中午,航班在洛城机场降落。

郑歌一行人走出机场,接机的是长歌投资在洛城的办事处。

“姐,哥,再见,下午找你们玩。”

路过一座小区前,郑晓拎着行李下了车,她家就在这边。

“好。”

郑歌笑了笑,看着郑晓离开。

这些日子,郑晓在音舞做的越来越好了。加上有意的提拔,目前郑晓已经担任主管的职位了。

下一步,就是部门副经理了。

等她做到一定程度,杜益也就可以从总经理的位置上滚蛋了。

……

“爸妈。”

回到家,刚到小区门口,就看到了老爸老妈。

“回来了,走吧,回家。”

老妈上下打量了姐弟俩一眼,点点头。

老爸也是平静的点点头,跟着转身离开。

“姐,有点不对啊!”

郑歌眨了眨了眼。

看老爸老妈的样子,明显是为了接他们的。可看着,咋一点也不热情啊!不应该是先来个拥抱吗?

郑诗脸色有些变了,“老弟,我觉得……有危险。”

郑歌:“……”

“屁的危险,走吧。”

郑歌瞥了下嘴,回到自己家里,能有啥危险?

“年轻啊!”郑诗摇摇头,跟了进去。

……

回到家,餐桌上已经准备好了午饭。

挺丰盛的,鸡鸭鱼肉、荤的素的,样样齐全。

郑歌拿起筷子,正要夹一块牛肉。

结果被老妈敲了一下筷子,“等会儿。”

郑歌茫然的放下筷子,这是要干嘛呢?

郑诗捂了捂脸,看看门口,有种夺门逃跑的冲动。

“小歌啊!”

老爸倒了杯酒,他的病情逐渐好转,可以喝点小酒了,“去年你事业刚起步,比较忙,所以去年你回来,我和你妈也没催你。但今年,你这公司也稳定了,可以考虑考虑自己的事了。我和你妈也不是要催你,主要是你年龄也不小了,平时在这方面,多关注一下。”

郑歌瞬间恍然,怪不得老姐那个样子,原来这是催婚啊!

他倒还是第一次遇到,感觉有些新奇。

转头看看老姐,看来她不是第一次了。

也是,老姐都26了,翻过年都27了。

“爸妈,这个不用你们催啊!我一直再找啊!只是一直没遇到合适的。您们也知道,对这种事我一直是比较积极的,大学时期,我不都谈了女朋友来着?”

郑歌坦然道。

“嗯!那倒也是,这点比你姐强。”老妈赞同的点点头。

郑诗嘟了嘟嘴,一脸委屈。

“你说的也对,要慢慢遇才行。现在这社会,有些女孩……”说着,老妈摇摇头,“找女朋友,要擦亮眼。别被网上说的什么拜金女,钻了空子。”

对于儿子现在的社会地位,他们老两口自然是清楚的。

也清楚,自家儿子愿意的话,恐怕10分钟内,都能给他们带个儿媳妇回来。

所以他们也不敢催得太紧,生怕催急了,胡乱带个回来。

如果带个那什么……那就要命了。

儿子这边说好了,看向女儿。

“妈,我这儿也急不得,得慢慢来。再说,我都还没毕业呢。”

郑诗率先说。

“懒得说你,吃饭。”

老妈瞪了郑诗一眼,给郑歌夹了块牛肉。

郑诗无语,这待遇怎么就这么不一样呢?

“小诗啊!这学历啊!差不多就行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不能等了。”

老爸说。

“我知道啊!我也在遇啊!小歌还无所谓。就算遇到坏女人,顶多被骗点钱。我可是女孩子啊!一定要谨慎才行,小弟,你说是吧。”

郑诗眨眨眼笑眯眯道。

郑歌:“……”

呵呵!您是谨慎过头了吧。

……

一顿饭,还算温馨。对于婚事啥的,父母二老也就是提提,也没催促,更没有提着让他们相亲啥的。

尽管有些亲戚朋友,想要给儿子女儿说媒来着,但都被他们二老推了。

在二老看来,自己儿女还需要相亲?

一个快要考博的准博士。

一个百亿大富豪。

还用去相亲?

……

接下来的几天,郑歌整天宅在家里。

尽管房子小了许多,但感觉比起在魔都时,舒服多了。

起码不用每天吃快餐了。

每天睁开眼,饭桌上就是热气腾腾的小米粥、油膜。

唯一有点不好的是,老家比起魔都,天冷多了。

在魔都,一件羊毛衫,一件外套就行了。

在老家就不行了,不出门还无所谓,家里有暖气。但要出门的话,就得羽绒服、围脖齐上阵了。

转眼间,已经回家四五天了。

今天是腊月二十九,郑歌裹得严严实实,离开了家。

之前和陈阿宝约好了,今天聚聚。

不然过了年,就没时间了。

……

洛城北区,一家饭店里。

包间里,郑歌、陈阿宝,还有几个玩的比较好的同学朋友。

“阿宝,怎么没带三宝一起来?你这家伙也是的,每次聚餐吃大餐,都不带妹妹一起,怪不得三宝不和你一条心呢。”

郑歌夹了一块兔子肉放在嘴里,感觉味道差了不少。不过也算还行,毕竟这家饭店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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