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0章 【1159】味觉小娘子53(5000+)(1 / 1)

回程路上,余景天若有所思的朝申晴这边看,看的她不用看就知道这小子想问什么。

“我的确是沈柏杨的孙女,我爹的确是沈家三房沈重,我娘把我当儿子养大的,所以在外人眼里,我是男儿身,倒是没想过有一天,居然是女儿身救了自己一命。虽说现在已经改朝换代了,但还不乏落井下石之人,我不想被他们打扰我平静的生活,所以我刚刚没有承认。”

余景天听了这话,有些哭笑不得:“正常人都会这么想啊,傻子才会承认呢,更何况,刚刚那个人死咬着不放,明显是来找茬的,我只是惊讶你的身份,沈柏杨啊,大金首辅沈柏杨啊,难怪你这么全能,你有那么厉害的爷爷,你,”

申晴转过头,漠然的看向余景天:“都过去了,厉害又如何,沈家一门,你看看现在还有几个存活?连死人都利用,呵呵,什么沈曦杀了大金皇帝,我那妹妹早在两年前就死了,你说究竟是谁居心叵测?临死也不愿意放过我沈家的每一个人!”

余景天哑然,忙安慰她:“好了好了,这不都过去了吗?以后你出门就以余夫人自居就行了,看谁还敢质疑你的身份,让他们冲我来。”

申晴无语的看着他:“你还好意思说?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夫人了?”

“梦里面啊,我每天做梦梦见你嫁给我,我说小晴啊,差不多得了啊,咱认识也这么久了,就不觉得我很值得托付终身?”

申晴笑着摇了摇头:“目前我还不想嫁人,你别再跟我提着一茬了,今天真是出门不利,没想到时隔多年,居然还有人认识我这么个小角色。”

然而申晴想不到的是,这只是开始,往后隔三差五的,总有人认出她,不过都被她以女儿身的身份搪塞了过去。

别人不知道,舅舅一家却是知道她真正的身份的,毕竟金氏也没刻意的在沈家和金家保过密,无外乎他们没有住在沈家,等同于分离出去了,本家人的管不着,外家的人那个时候还指望从沈家谋得好处,根本就没想管,提都没提,但沈清是女儿身的身份,在族谱上却是一清二楚的。

可沈家的族谱除了族中长辈外,谁能瞧得见?

沈清是在京城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虽然没有去学堂,都是金氏将先生请到家里来的,但沈清又不是闭门造车,沈家其他兄弟姐妹也尝尝聚集在一起玩耍,也许她不记得身边的人都有哪些,毕竟沈家自来是被众星拱月的,可不代表人家不认识她,所以,随着她的名气越来越大,慕名而来的人多了起来之后,可不就曝光了?

不过这种曝光的意义并不大,光是女儿身就戳破了一切,他们就算再肯定也没有。

再者,他们不知道的是,南阳王以及宋国皇帝生平最钦佩的人就是沈柏杨,还骂金国皇帝是个糊涂蛋。

他们甚至还感谢沈柏杨教出这么个忘恩负义的东西,要不然,金国哪能这么便宜就送给了他们?

当有人在朝堂上提及沈家余孽的时候,傲娇的南阳王当场就给了那人难堪。

“你以为本王是前朝皇帝那个糊涂蛋?灭了沈家满门很光荣是吧?沈家人苟延残喘的活着已经很悲哀了,你们还在这儿落井下石,咋滴?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害怕被打击报复啊?以后这种事少拿到朝堂上说,本王虽然没有为沈家翻案的意思,但沈家有没有罪大家心里面清楚,无需多言,本王也不是那个糊涂蛋,赶尽杀绝,毕竟活下来的人,才最能体会这当中的落差,活着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最严厉的报复了!”

这话很快就从朝堂传到了民间,当申晴在酒楼里听到食客说这番话的时候,诧异的挑了挑眉。

这个南阳王,似乎有点意思嘛!

言行举止的话,余景天倒是有很多和他相像的地方。

他被宋国皇帝发配到这儿当土皇帝,非但不恼,还过起了神仙般的退休生活。

平时也就上个朝,其他什么政事儿都交给世子打理,他想管就管,不想管天王老子来了也管不着。

如此随心所欲,难怪宋国皇帝对他是又爱又恨了,要不是一母同胞,只怕这货早就被弄死了。

对比之下,同样的一母双胎,老大任劳任怨的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世子爷,另外一个,却在面馆的后厨里热火朝天的扯面条,余景天如果知道自己的身世,还能有这么坦然的一面的话,那才是她最钦佩的人。

随着自个儿徒弟越来越上手,申晴现在除了配个料,大部分时间是只动嘴,不动手,活轻快,钱也赚了,名声也打出去了,这日子过的的确是不赖。

所以,当所谓的舅舅舅妈把她告到衙门,说他是沈家余孽的时候,她是很不理解的。

更加不理解的是,他们还说出她本来就是女儿身的秘密。

可惜的是,他们说的晚了,如果是前朝,也许这话会有用,但现在已经改朝换代了,当家做主的人是南阳王,前脚南阳王刚说出那样的话,后脚他们就不怕死的跑出来揭露他,谁会以余孽的罪名来抓她呢?

没有,哪怕他们说的有多真,也没有人过来抓她,反而因为她女扮男装做了八珍楼的大厨,而让更多人过来关注她,订单量甚至都排到了年后。

再看看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好处的金家人,在发现外甥女平安无事之后,有些不理解啊,幸好衙门里有人提点他们,在他们知道以后她都不会有事儿之后,再看她现在的生意越做越大,就生出来巴结的心意。

他们承认,当初并不想那么做,可因他们没有善待两位老人,申晴对他们极其厌恶,哪怕他们找上们来,她也没搭理他们,正是因为她不搭理他们,才导致这些人心生报复,去衙门里告发她。

棋差一着,没有算到今时不同往日了,即使是天大的秘密,也没有人受理,还以前朝的事儿金陵过不受理为由,将他们赶了出来。

这下好了,把人彻底给得罪了,然而为了过上好日子,这些人舔着脸缠上她,非要祈求得到她的谅解。

申晴只觉好笑,得亏这些人还不知道老太太跟老爷子跟她住在一起,他们甚至还大不孝的说两位老人家已经因为长途跋涉,去了。

瞅瞅,多么恶心的嘴脸啊,她沈清就是把钱都捐出去,也不会养这一家子的白眼狼。

可厚脸皮的人,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不要脸,也不觉得丢人,就这么天天领着全家老小来八珍楼闹,店里面那么多好吃的,随便施舍给他们点儿,一家老小今天一天都不会觉得饿了。

被人赖上的感觉不怎么好。

可金家怎么说也是外家,她不好动手,只能选择无视,甚至在他们大呼小叫的向路人表达对她的不满时,她也选择沉默。

若非八珍楼的食客太护食儿,只怕这招牌被他们这一闹,很难再维持下去。

余景天从来都是能用拳头说话,从来不用嘴,看着自己媳妇心生烦恼,他如何不恼?

众目睽睽之下,就将金家一众老小用麻袋套着,扔到了城外。

有人敢提出质疑,他会理所当然的将他们干过的事儿说出来,包括饿死亲生父母的事儿。

反正他们说老人家已经死了,那就让死人出来好好照顾他们,谁让他们这么恬不知耻呢?

然而金家人就像打不死的蟑螂一样,余景天把他们扔出去,他们爬回来继续闹,继续恶心沈清。

最后还是林森的手下知道了这件事,把这事儿给他说了,也不知道传回来的是什么消息,反正在余景天第n次把人扔到乱葬岗之后,金家人就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余景天还觉得稀罕,专门派人去找过,然而这些人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真的找不到了。

没有了金家人骚扰,沈清的生活终于又恢复了正常。

林森是在下第一场雪之前,回来的,回来之后就塞给她一沓子银票,沈清惊诧的接过去一看。

整整一千两?

除了一千两银票,还有金家上下十七八口子人的卖身契。

看到卖身契那一刹那,她总算明白这一家子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消失不见了。

“你把他们给卖了?”

“嗯,卖到煤窑子了,卖身契在你这儿,你啥时候想把人弄回来,就把他们的卖身契还了,自己看着办,钱和契约都在你那儿,你自个儿瞧着办,我不干涉。不过,日后遇到这种事儿,也不能再这么优柔寡断了,善良的人,往往会被当做软柿子来捏!”

申晴这才抬头去看林森,两年不见,他更黑了,也更壮了,个头似乎又高了点,现在她站在他跟前儿,只到胸口,说话得抬着头说,很费劲。

因为一路长途跋涉,胡子拉碴的一脸沧桑,感觉比实际年龄还要大上几岁,但是男人味儿似乎更足了,眉眼之间多了一些肃杀之气,较之样貌越来越精致的余景天来说,他大概要往粗犷二字上发展了。

现在的林森越来越有土匪的气质了,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奔波的时候,恨不恨自己昔日的同行?

申晴这几个月赚了很多,她将这些钱抽出五千两用于流动资金,剩下的三万两,尽数交给了林森。

“你奔波在外,用钱的地方更多一些,见到的人也多,你看谁需要帮助,就伸把手。”

林森看着手里的钱,有些吃惊:“这可是你好不容易赚的,你就这样给我了?还想让我拿着去当散财童子?你这是什么脑回路?”

申晴无所谓的耸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咯,我赚那么钱干啥?还不是享受这个过程,至于这些钱搁在我这儿,那就是死的,放在你那儿才能让他们发挥真正的价值,拿着吧,我暂时不需要那么多钱,况且我年前还有很多订桌,手里的钱却不了。”

“不是,我是好奇你是怎么赚的这么多钱的,你才回来多久,三万两?嗯?你知不知道我们转运一趟货能赚多少?多的时候上千两,少的时候只有几百两,过的还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你呢?随手甩过来就是三万两?”

那是因为海鲜贵啊!能卖的上价格,自然而然的,她的生意就好,赚的也就多了。

可是这话又不能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只能对林森含糊其辞的说一句:“来路正着呢,你放心用!”

说着就要想结束这话题,转身要溜,结果被他揪住后衣领子给拽了回来。

“我听说余景天整天以你相公自居?”

申晴晃了一下神,才明白他指的是哪一件事,下意识的就解释了一遍。

林森听完之后,冷眸若有所思的盯着她看了一会儿,问:“鉴于那小子的自作多情让我有了危机感,而且我等了你几年,你也大了,要不然,咱们年前把婚姻大事儿给办了?”

后知后觉的申晴这才反应了过来:“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你女儿身的身份?呵呵,大概是在山寨里的时候就知道了吧,你是女人,总会有破绽显露出来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丫头,即使你从小到大都以男装示人,可有些破绽,还是很明白的,比如……你的喉结,时有时无的,不觉得问题最大?”

申晴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喉结,天冷之后她会系个围巾,所以会忽略很多细节,没想到这男人一眼就给她指出来了,他说的对,越是亲近的人,越是能够发现破绽,外面的人,因为距离远,彼此又不熟悉,所以很难发现。

难怪余景天说,这小子早就知道了,看来,这话不诓人。

只是……“你这是在跟我求婚?”

林森点了下头,“难道这三万两不是你给我的嫁妆?你放心,聘礼只多不少,我正在准备,到时候一并交由你掌管,日后,你就是我林字号的大娘子了。“

申晴微微皱眉:“你不能这样强人所难的,我已经向余景天说过了,我不想给人当媳妇。”

“那你想当什么?当爷们儿也得你有那功能才行啊!”

申晴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着:“不管是男人还是媳妇,我都不想当,我现在才十六岁,我的人生还长着呢,我做啥要把自己交出去,安安静静的当别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媳妇?”

“我无父无母,你无父无母,上没有公婆赡养,下没有小姑子小叔子的刁难,林字号旗下的所有门店,都能交给你来掌管,你想做什么我都不会干涉,怎么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呢?”

要不是申晴脑子清楚,真有可能被他带到沟里面去。

“你别说了,我不想嫁人就是不想嫁,没那么多外在因素我也不嫁,现在说得好听,以后可不一定了。”

尤其生过孩子之后的女人,会别家里和孩子的事儿忙的团团转,更加不会有时间去忙碌自己的人生。

所以申晴不等林森说什么,转身就走了,林森默默的看了眼她略显烦躁的背影,不由扯动了下嘴皮子。

正好手有点痒,于是转身去了八珍面馆,找余景天叙旧去了。

金家的事儿,申晴隐瞒的很好,压根儿就没在二老面前吐露什么。

二老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接受了以后没有儿孙环绕的事实。

每天在庄子里拄着拐杖,到处转悠,或是溜猫逗狗,或是看看鸡鸭鹅,想吃什么了,有人给做,想喝什么了,有人直接递到嘴边,老了老了,能过上这样的日子,知足!

尤其今年孙女从外面带回来的红薯、土豆丰收,其他品种有的活了,有的直接死去,损耗虽然会让孙女遗憾,但成功结出的果子,却让她开心好几天。

其他的她不管,反正光是土豆和红薯的种植成功,让申晴始终提着的那颗心,稳稳的落了下来。

她找掮客打听的庄子,也有了消息,就在他们庄子附近,小了点儿,只有十五亩,不是上等田,紧挨着山林子,连林子带农庄,打包价三千两。

贵倒是不贵,就是因为是下等田,种不出啥好的品种,要不是连着那片山林子,估摸着一千两都没人要。

申晴去看了之后,直接就拍板定了下来,山林子好啊,她想大规模发展跑地鸡和跑地猪,这下有地方养了。

至于下等地,种别的不行,种红薯却是最省事儿的,所以她当天下午就带着人去过了户。

这个农庄连主人住的地方都没有,就只有一排的土坯房。

等大农庄的冬小麦种下后,她又领着人过来将小农庄的小麦也种上,至于红薯和土豆,等到明年夏收之后再种也不迟。

虽然这地的质量不好,收成都是上天饶给她的,但她还是比照着大农庄种地的办法,该上粪上粪,该浇水浇水,包括水车也都是画了土质,让庄子里有经验的长工过来打造,与此同时,还派给他们个间距的任务,等种上冬小麦之后,就要试着将山给她封起来。

不管是用土坯还是用木头,反正得想办法围起来,不围起来,养的鸡鸭鹅,猪牛羊再跑出去,就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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