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你作弊!(1 / 1)

“该死,那个家伙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几个警探走到楼梯口,恰好碰到了另外围捕的警探。

两边一碰头,却是没有找到丁小乙的踪迹。

“金普康这个狗养的,继续找,绝不能让他跑了,不然不知道这条疯狗会干些什么!”

说着几个警探转过身重新找。

就在几人走到拐角的时候,突然一名警探停下脚步,将目光看向一旁办公室。

磨砂玻璃的隔断墙,隐隐约约的能看到两个人的影子。

见状,几人相视一眼,彼此眼神交流后,悄悄侧着身子贴近过去。

突然,就见玻璃上的影子一下变黑起来“砰!”的一声,两个人影抱成一团的撞开玻璃,滚在地上。

几人一瞧,就见滚在上面的人,不正是他们要找的金普康这个混蛋么。

“抓住他!”

其实已经没有喊的必要性了,声音落下的时候,周围其他警探已经扑了上去,几个人左右抱着金普康的胳膊,有人按住脑袋。

像是叠罗汉一样,一个压着一个,死死把人压在下面。

这时候方才还和金普康扭打在一起的那名警员爬起来,脸上还被玻璃划开了口子。

一脸狼狈的冲上前,狠狠的踹上几脚。

至于踹到了谁,就不知道了。

踹了几脚出出气后,丁小乙故意装作负伤的样子,虚弱的靠着墙壁。

这时候感觉有人一把抓住自己的胳膊,回头一瞧,居然是李妍秀。

“宇哲,你没事吧,伤到了什么地方!”

李妍秀一脸紧张的神情,令他有些不习惯,随手拨开她的手摇头道:“没什么事情的,就是一点皮外伤而已。”

听到这里,李妍秀眼圈都红了。

好像受伤的人是自己一样,令丁小乙一阵头皮发麻,不知道自己现在用【千无面】伪装的这个人,和李妍秀之间是什么关系。

这时候听说人抓到了之后,那位一身正服的警司立即带着人匆匆赶来。

身后还带着几个记者。

因为这位警司庞大宽广的体魄,以至于摄像头都只能拍到他的后脑勺,以及不时转过身时,那张像是面坨一样的脸。

“我们的警探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得力干将。

绝不会放过一个凶手逍遥法外,即便这个人是我们警探的内部人员,也要坚决肃清这种害群之马。

请广大民众,一定要相信我们才是人民的守护者!”

警司说的吐沫横飞,直到看到被一众人架起来的金普康后,脸上严肃的神情,才终于流露出笑容。

挥挥手,让他们把人带下去。

只见几个警探,用上了吃奶的劲,才把人给带提起来。

“该死,你这家伙是吃水泥长大的吗?身上没有多少肉,怎么这么重!”

几个人抱怨着,有人还不解恨的用胳膊肘狠狠砸在金普康的身上,只是这一砸,反而感觉像是自己撞在石头上一样,整条胳膊都是一阵酥麻。

“别乱来,记者还在录着呢!”

有人见状,担心被拍摄下来,马上开口提醒道。

待几个人离去后,警司回头看向丁小乙,连忙拉过来,对着记者的摄像头,一顿称赞。

“作为一名光荣的警探,在警司以及诸多前辈的照顾和教导下,我也时刻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面对摄像头,丁小乙的漂亮话张口就来。

让胖子警司的脸蛋上肥肉,一时更加的红润起来。

突然觉得这个榆木脑袋的家伙,今天总算是开窍了。

“好了好了,我们会在明天,不,就是今晚,一定会召开记者招待会,到时候会好好向大家公布案件进展……”

这些记者见状,都很识趣的拍下几张照片后,一个个喜笑颜开的回去准备报道。

这可都是火爆素材,也亏他们是和警司的关系不错,这下独家新闻到手,就差一个炫目吸睛的标题了。

胖子警司一脸欣慰的表情,对丁小乙投来欣赏的眼神后,就回到办公室,临走前不忘嘱咐丁小乙把手上的工作做好。

待胖子警司离开后,李妍秀迫不及待的要拉着他去医疗室。

不过丁小乙可没心思很她纠缠不清,直接接口说自己要工作,就给推开了。

李妍秀本想上前追问他怎么回事,不过这时候同事通知她开会,只能用幽怨的眼神瞪了丁小乙一眼后,无奈的快步走向会议室。

办公室的玻璃破了,但这个明天自然会有人来修理,丁小乙走到办公桌前,余光一瞥。

正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张照片。

照片的主人公正是李妍秀和现在自己所伪装的扑宇哲。

“原来是恋人啊?”

丁小乙看着照片,若有思索的点点头。

说着丁小乙,站起身走到一旁柜子前,透过柜子的缝隙,正见真正的扑宇哲,正被五花大绑的丢在里面,到现在还没醒过来。

“放心,我只是借用你一晚上!”

丁小乙深吸口气,眸光逐渐复上一层阴霾。

既然是猎杀游戏,自己又怎么会甘心当猎物。

“你能设定规则,而我……最不喜欢遵守规则!”

丁小乙眸光闪烁,重新回到自己的办公座椅上,装作忙碌的开始这一天的生活。

夜晚,审讯室里传来“砰!砰!砰!”一阵闷沉的敲击声后。

几个人骂骂咧咧的从审讯室里走出来。

“这个混蛋,把我们这几个月的钱,全都给黑了,这个狗娘养的。”

“小声点,赌场老板那边已经答应指证他,等这次事情过去,以后钱就我们几个平分。”

几个警探交头接耳正在商议着,接下来每个人重新分钱的比例时。

“咳!”

只听黑暗中一声沉响的咳声,令几个警探大惊失色,目光向着黑暗的走廊一瞧。

一双黑亮光洁的皮鞋,从阴影走出来。

“警司!”

当看到那张丑陋圆大的脸盘,出现在他们面前时。

几人脸色像是啃下去了一颗苦瓜一样难看。

警司肥胖的脸颊上,带着一缕意味深长的笑容。

绿豆般大小的眼睛扫视在众人身上,让人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手指转动着大拇指上的扳指。

越是不说话,越是让他们感到压力。

“怎么样。”

这时候警司目光终于从几个人脸上移开,目光看向审讯室。

“呃,不说话,不吭声,这家伙硬的和石头一样,不过请您放心,今天晚上一定会让他认罪。”

警司似乎对他的话很满意,笑着拍拍为首者的肩膀。

用只有俩人能听到的声音道:“我喜欢自己能找食吃的狗,但不喜欢这只狗把那些骨头叼进家门里。”

“是!”

几个警探不是傻瓜,听到这里立即明白,方才他们分保护费的事情。

警司并没有要追究的相反,不过前提是,不要让这件事牵连到警署。

“滚。”

眼见几个人心领神会,警司就没有耐心继续说下去。

一声滚字,几个警探顿时如临大赦,一个个九十度弯腰的往后退去。

带着些警探们离开后,警司那双三角眼中才溢出几分冷光,一步步走到审讯室门前。

轻轻将审讯室房门打开:“嘶!”深吸一口。

待嗅到房间中,那股熟悉的黄泉气息时,警司手掌上的扳指,一时变得生出翠绿色的荧光。

目光一扫,就见丁小乙正被固定在椅子上。

那是特质的椅子,四肢被固定在上面,加上奇特的坐姿,令人无处发力,就算是大力士,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坐在上面。

“嘿嘿嘿,终于见面了!”

警司的双眼生出狞光,身影走进房间,上下仔细打量着丁小乙。

神情略带这失望的神色,摇头道:“我以为你会大开杀戒的从这里杀出去,不过你比我想的有些差距。”

说着警司走到丁小乙面前,仔细打量这面前这个男人。

“我本想,我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找到你。

直到你进入金店的时候,你身上让我着谜的气味,直接就把你给暴露了出来。

你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么?”

警司说着,肥胖的身躯走到丁小乙的身后,双臂张开,从后面轻轻缠住他的脖子。

“嘶!”

像是毒瘾爆发的瘾君子一样,深吸上一口,那一缕缕黄泉的气息,简直快要让他陶醉在里面。

旋即警司的双眼溢出寒光:“这场游戏,你输的太快了!”

话音落下,他的指尖像是银水般溶解在一起,随后迅速化作一把尖刀,狠狠扎向丁小乙的太阳穴。

尖刀又快又狠,直指要害。

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自己预想中血肉模糊的画面却并未出现。

反而刀刃像是切入了柔软的胶泥中一样,直接穿过丁小乙的脑袋。

不等他要把手臂拔出来,眼前椅子上的男人顿时像是一滩泥巴一样溶解开,一根根细长的触手,像是一条条巨蛇,迅速缠绕上来。

“怎么会!!”

眼前的一幕,令他措手不及。

“呜呜呜!”

瞬间警司的脸上肌肉蠕动,逐渐变成一个青年人的模样。

身体不断变化着,扭曲着,想要从肉球身上挣脱开。

不过任凭他怎么挣扎,肉球的反应永远快他一步,一点点的把他的身体包裹起来。

只留下一个脑袋在外面。

“该死,放开我!”

他想过很多种结局,但可能从未预料到会出现这个情况,挣扎中,就见一旁的椅子上。

一个人形的轮廓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露出那张青年的面庞,他认得,那是警署里文员,扑宇哲,但他怎么会在这里??

然后在他困惑的眼神中,青年手掌在脸上轻轻一摘。

好像一整张脸都被摘下来一样。

暴露出金普康的那张污糟糟的外表,脸上似笑非笑的神情开口道:“游戏结束!”

被困在肉球中的青年,顿时眼睛一瞪,眼里闪烁着一股无法遏止的怒火,尖叫道:“你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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